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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家庭遭遇了如此巨大的不幸。在此期间也收到了无数来自社会各界朋友的关心、支持与同情,每一句问候都给予了我们莫大的慰藉。在此,请接受我们全家最诚挚的感谢,这份恩情,我们铭记于心。 这份悲痛,也让我们不得不思考更深层的问题。王子耀遇害案(主犯张某某判无期,李某判十二年,另一马某未达刑事年龄未给予刑事处罚,实际服刑有待考证可能)、优优(暂未判)、云南方雨涵遇害案(暂未开庭)等等等等未成年孩子的遭遇未成年人残忍X害,还有中年44岁正当壮年男子遭遇14岁未成年人残忍X害仅判13年有期徒刑(实际服刑还会不断减刑,可能最后5年就释放);7个月大男婴遭两名不满12岁女孩杀害,因不满12周岁,(一个9岁,一个11岁),不予刑事立案。民事赔偿约90万但俩女孩家长说没钱,案发一年至今仅赔偿10万。还在正常上学;还有许多许多没有暴光的未成年人X人案甚至因为年龄不够未立案的。这不仅仅只是我们几个家庭的破碎,更应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警钟。我们不能让他们白白牺牲,必须让这样的悲剧唤醒责任与行动。我们坚信,法律必须与时俱进,才能守护最基本的公平正义。 我们不能让我们这些受害者S得如此窝囊,请还他们应该有的尊严与公道…… 为此,我们怀着沉痛而迫切的心情,恳请全国R D常委会正视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并推动以下四项具体法律修订工作: 1.正视当前未成年人犯罪恶性化的严峻现实; 2.尽快修订《刑法》第49条,为极端恶性未成年人犯罪保留死刑适用空间; 3.建立更加完善的司法审查机制,确保刑罚的精准适用; 4.明确规定对恶性未成年罪犯适用不得减刑、假释的无期徒刑(终身监禁),彻底堵塞其提前重返社会的漏洞。#初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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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法律对未成年人有保护的初衷,可当一些孩子用极其残忍的手段夺走他人生命,用“未成年”当挡箭牌逃避应有的严惩时,这份保护,是不是变成了对被害者的二次伤害?我恳请有关部门能重新审视未成年人恶性犯罪的法律条款,对于预谋已久、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案件,能否通过更严格的核准程序,让凶手承担与罪行相匹配的责任?不是我要苛责孩子,而是只有让他们清楚知道,违法犯罪会付出沉重代价,才能真正警示那些可能走上歪路的孩子,别让“未成年”成为肆意伤害的借口。 今天,我不是来发泄愤怒的,我是想替优优,替所有可能面临危险的孩子,说几句话。我也明白,法律的推动需要时间,需要无数个案的积累和无数人的发声。可是我们的孩子并不是烈士,不能再有更多的"优优之痛"来去验证了! 我相信,每一个被害家庭的眼泪,每一次对公平的追问,都能像一颗小石子,投进平静的湖面,激起改变的涟漪。我们要的不是严惩所有未成年人,而是让法律成为一把有温度也有力度的标尺:它能保护那些善良的孩子健康成长,也能威慑那些心里藏着“恶”的孩子,让他们不敢轻易迈出犯罪的一步。 除此之外,我更希望社会能重视未成年人的心理教育和犯罪预防。优优和凶手是同学,我从没想过,平时看起来安静的孩子,会因为嫉妒生出这么大的恶意。如果学校能早点发现凶手的心理异常,如果家长能多关注孩子的情绪变化, 如果社会能给未成年人更多正确的价值观引导,或许我的优优,现在还能坐在教室里读书,还能笑着跟我分享学校的趣事。 最后,我想对所有家长说,好好抱抱你的孩子,多跟他们聊聊心事;对所有孩子说,不管遇到什么事,都别用伤害别人的方式解决,因为每一次冲动,都可能毁掉两个家庭;也对所有关心这起案件的人说,谢谢你们的关注,愿我们的努力,能让这个社会多一点温暖,少一点悲剧,愿每一个孩子,都能在阳光下,平平安安地长大。 #律师呼吁对手段残忍未成年人适用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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