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泄露验证码,银行竟然也要赔 #银行卡盗刷维权 #银行安全保障义务 #验证码骗局 #最高法案例 #电子银行风险 今天这个真实案例,惊得我一身冷汗!有人因为一条“银行短信”,18万存款瞬间消失!但法院却判银行赔了3万多!到底怎么回事? 事情是这样的:受害人收到一条带银行logo的短信,说是能办白金卡。点进链接填了银行卡号、身份证、手机号,还把验证码复制给了骗子!结果18万直接被转走,收款人还是个陌生账户! 重点来了!法院发现两大问题:第一个问题,银行短信里提到的“资金归集”业务,压根没在电子协议里写清楚!第二个问题,验证码短信只写了“跨行转账”,没明确说这是实时转款,受害人还以为是办信用卡的验证! 根据最高法的规定,电子银行的安全保障必须和线下柜台一样严格!哪怕受害人自己泄露了验证码,只要银行没做好风险提示,照样要赔钱!这个案子银行就担了20%的责任! 但注意!受害人因为主动复制验证码,自己扛了80%损失。这说明什么?验证码等于保险箱密码!任何要验证码的链接、电话、短信,直接拉黑! 如果你遇到盗刷,记住三步:第一步,立刻挂失,冻结账户!第二步,马上报警,保留短信记录!第三步,尽快起诉银行,别信“自行协商”的鬼话!法院明确说了:电子银行出事,银行必须自证清白!拿不出安全保障证据,赔钱没商量! 最后提醒:收到“银行”短信先打官方客服核实,陌生链接一律不点,验证码天王老子来了也不给!万一中招,别怂!银行和法院的大门,该闯就得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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泄露他人个人信息可能触犯什么罪呢济南刑事辩护律师为您详细解读 #济南刑事辩护律师24小时在线咨询 #济南刑事辩护律师在线咨询免费 #济南刑事辩护律师案件委托 #济南刑事辩护律师委托 #济南刑事辩护律师解答 实际上,我国法律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构建了多层次的法律体系,其中《刑法》明确规定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该罪名指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且情节严重的行为。这里的“情节严重”有着明确的量化标准: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等敏感信息达五十条以上;或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达五百条以上;以及其他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而一旦构成此罪,行为人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的刑事处罚;如果情节特别严重,刑罚将升格至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行为人系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或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或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后非法出售或提供,法律将予以更严厉的惩处,依法从重处罚。 此外,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如果因泄露行为导致他人名誉受损、精神痛苦或财产损失,受害者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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