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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法清说88:小洛熙案医疗鉴定藏两大高风险,维权别踩这些坑 #医疗事故律师 #小洛熙案卫健委调查组已启动医疗事故鉴定 #小洛熙案迎来第一个分水岭 #医疗纠纷律师 #北京律师 小洛熙案调查组启动的医疗事故鉴定,暗藏两大核心风险,律师特别警示:若最终认定医疗事故,一级甲等(死亡)的事故等级无悬念,但责任程度认定风险极高,恐成权益保障的关键变数。 大家好,这里是天斗医号患者权利保护组,患方依法维权理论策略中心。我是北京的医疗纠纷律师宋中清。 此前多地案例已暴露鉴定漏洞:地市级医学会曾判定同类患儿死亡不构成医疗事故,省级复鉴却反转认定为医疗事故,医方负主责。这直白体现,所谓医学专家组并非绝对“专家”,层级不同结论可能天差地别,首次鉴定结论不能作为最终依据。 更值得警惕的是南京配方奶静脉输注案:卫健委已明确判定为医方全责的医疗事故,仅需医学会鉴定事故等级(对应伤残等级),但鉴定机构仍要求患方提供医院曾指令医护不得书写的病历,还坚持做过错责任大小的鉴定,最终遭患方合理拒绝。 这恰是医疗纠纷维权的分水岭——鉴定可能沦为责任稀释的工具,即便事实清晰、医方明显违规,也可能因鉴定程序陷阱导致权益受损。小洛熙案的鉴定结果,不仅关乎个体正义,更考验医疗鉴定体系的公信力,检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行政刑事追责程序的有效性。 感谢收看,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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