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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小知识[加油] 亚马逊平台佣金是否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的税务知识视频,核心内容如下: • 案例引出争议:一位亚马逊商家因税务机关不认可平台形式发票和费用明细清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与税务人员产生争议。商家依据税总2018年28号公告和2025年15号公告,认为境外劳务支出的收款凭证可税前扣除,但税务人员指出其未代扣代缴6%的增值税,商家对此不解,引发关于跨境服务增值税代扣代缴的争议。 • 增值税与所得税规则差异: ◦ 增值税:只要境内主体接受境外服务,且服务属于境内销售(接受方在中国),即使销售方在境外,购买方也需代扣代缴增值税,且按适用税率(如法律咨询按6%)执行,小规模纳税人也不能按征收率代扣。 ◦ 所得税:按劳务发生地确定所得来源,若服务发生在境外,境内购买方无需代扣代缴预提所得税。 • “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与“境内消费”的判断: ◦ 现行36号文对“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要求销售行为全部要素在境外,实务中争议大且极少满足。 ◦ 即将实施的《增值税法》采用“消费地原则”,判断境外主体向境内主体销售的服务是否在境内消费。《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规定,境外向境内销售服务一般视为境内消费,境外现场消费的服务除外(如境外旅游、培训、展会等现场服务)。 • 亚马逊平台佣金的税务处理:理论上,亚马逊平台佣金属于境外向境内销售的非现场消费服务,需代扣代缴6%增值税,但实务中因历史操作模式(如买单出口、香港主体归集收入),很少有商家这么做。目前各地税务机关对此要求也较少,主要争议仍集中在无发票费用能否扣除,一线城市对此相对更宽松。#亚马逊跨境电商 #电商 #记账 #注册 #互联网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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