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总监被老板性侵后患创伤后应激障碍认定工伤了吗? 近日,一起女性职场性侵事件引发广泛关注。天津市一名女性员工丽丽(化名)在遭遇老板王某性侵后,竟被公司以“旷工”为由辞退。此事件的后续发展,令社会对职场性侵问题的重视再次升温。 丽丽是某汽车零部件制造公司的营销总监,事件发生在2023年9月的一次商务宴请上。她在酒后遭到老板的性侵,并因此患上了创伤后应激障碍。王某于2024年4月因强奸罪被判刑四年,并被要求赔偿丽丽经济损失3000元。然而,丽丽在遭受性侵后,反而被公司解雇,理由是未遵守请假制度。 在经历了一系列的心理和经济打击后,丽丽决定为自己维权。她向天津市津南区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最终获得了成功。2024年12月,天津市津南区人社局认定丽丽的遭遇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确认其为工伤,并为她设定了为期12个月的停工留薪期。 然而,丽丽的公司却拒绝支付她的停工留薪期工资等费用。无奈之下,丽丽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经过审理,仲裁委员会于3月31日作出裁决,认定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其支付丽丽包括停工留薪期工资在内的共计113万元的赔偿。 丽丽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希望通过自己的经历,帮助更多在职场上遭遇类似困境的女性。 这件事,您怎么看?敬请关注评论!#职场性侵 #以案说法 #龙飞说法 #维权爆料 #社会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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