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案清说22:小洛熙亲属的知情权是什么权利?有无被骗取行医权 #中国医疗纠纷诉讼第一人 #热案清说 #小洛熙亲属的知情权是什么 #医疗纠纷律师 #医疗事故 关于小洛熙事件中涉及的亲属知情权及医方行医权合法性问题,结合法律规范与事件细节分析如下。 大家好,这里是天斗医号患者权利保护组,患方依法维权理论策略中心。我是北京的医疗纠纷律师宋中清。 一、小洛熙亲属的知情权内容及法律依据 知情权的法律定义 患者及亲属的知情权包含三方面核心内容: 1、病情了解权:获知疾病性质、严重程度及预后的权利。 2、治疗措施知悉权:知晓治疗方案、替代方案、风险及利弊的权利,并自主选择是否接受。 3、医疗费用知晓权:了解费用构成、用途及支付进度。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219条明确规定,医务人员需向患者或近亲属说明病情、医疗风险及替代方案,并取得明确同意。 婴幼儿患者的特殊行使方式 因小洛熙为5个月婴儿,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知情同意权依法由其法定监护人(父母)代为行使。医方需向其父母充分告知诊疗信息,包括手术必要性、风险及预后。 本案中知情权被侵犯的具体表现 术中信息隐瞒:手术预估时长2.5小时,实际长达7小时,医方未主动通报进展及突发情况。 虚假病情通报:患儿生命垂危抢救期间,病历仍记录“生命体征平稳”,与实际情况矛盾。 专家承诺未兑现:医院承诺上海专家到场手术但未履行,未向家属说明变更原因。 关键证据拒绝提供:家属要求查看手术录像及抢救记录被拒绝,剥夺知情权。 二、医方是否存在骗取、偷取、篡取行医权 行医权的合法性要件 行医权需同时满足: 资质合规:医生需具备执业资格且在注册范围内行医; 程序正当:包括充分知情同意、病历真实、无过度医疗等。 若通过欺骗手段(如伪造资质、虚假宣传、夸大手术紧迫性、隐瞒可预见的手术风险)获取行医机会,属于“无权行医”范畴。 本案中行医权合法性疑点 1、手术必要性争议:医学界指患儿“心房膈肌圆孔未闭”属常见生理现象(20%婴幼儿存在),多数可自愈。医方坚持“必须立刻手术”,被质疑过度医疗。若违背诊疗规范强制手术,涉嫌骗取行医权。 2、虚假宣传诱导:以“上海专家主刀”吸引家属同意手术,实际未到场。涉嫌通过欺骗手段获取患者信任及行医机会。 3、病历真实性存疑:抢救期间病历记录与患儿实际状态严重不符(如濒死时记录“平稳”)。涉病历造假,违反《民法典》第1222条,可推定医疗过错。 4、紧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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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案斗讯24:小洛熙主刀医生的4个医疗纠纷 #小洛熙案迎来第一个分水岭 #医案斗讯 24:#小洛熙主刀医生的4个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律师 #医疗事故律师 医疗纠纷纠缠式姑息式处理程序。宁波妇儿医院陈某贤医生被曝涉4起婴儿死亡医疗纠纷,时间跨度长达3年,每起事件均存在手术超时、隐瞒操作、病历矛盾等高度相似特征,引发全网对医疗资质监管与行业责任的追问。 大家好,这里是天斗医号患者权利保护组,患方依法维权理论策略中心。我是北京的医疗纠纷律师宋中清。本期稿源:深度思考。 根据公开举报及家属控诉,陈某贤涉及的4起医疗纠纷详情如下: 一、2022年男婴房间隔缺损修补术死亡事件 患儿情况:约1岁男婴,术前诊断为房间隔缺损。 手术问题:术中因操作不当导致心脏破裂大出血,抢救无效死亡。家属指控陈某贤“手术粗暴、止血不当”。 处理结果:医院以赔偿协议及保密条款处理,未公开追责。 二、2023年婴幼儿法洛四联症根治术致死案 患儿情况:年龄未公开,患法洛四联症(复杂先天性心脏病)。 手术问题:术后出现低心排综合征,多次抢救无效死亡。家属实名举报陈某贤技术缺陷,但医院未公开调查。 处理结果:同样以赔偿+保密协议处理,涉事医生未停诊。 三、2024年8月龄婴儿复杂先心病手术纠纷 患儿情况:约8个月大婴儿,复杂先天性心脏病。 手术问题:术后出现严重并发症,家属在小红书等平台发长文指控陈某贤术前评估不足、操作失误。 处理结果:医院低调赔偿,具体金额未公开,未对医生追责。 四、2025年5月龄女婴小洛熙案(当前焦点) 患儿情况:早产女婴许洛熙,房间隔缺损(3mm+7mm),无症状且多数专家认为可观察自愈。 手术问题: 术前误导:陈某贤谎称“微创手术风险仅1%”,隐瞒需开胸+体外循环的真相。 术中重大失误:首次缝合错误导致肺静脉梗阻,二次开胸抢救耗时7小时,未告知家属。 术后隐瞒:伪造“生命体征平稳”病历,实际患儿因失血过量(达全身血量2倍)及器官衰竭死亡。 处理结果: 陈某贤被停诊,卫健委介入调查,家属委托法医刘良异地尸检; 医院被指拒绝提供手术监控,篡改死亡时间记录(病历显示22:20“生命体征平稳”,但22:03已宣告死亡)。 争议核心与行业警示 资质疑点:陈某贤原为泌尿科医生,转岗心外科仅1年,缺乏专项资质却主导高风险婴儿心脏手术。 系统性包庇:医院屡次以保密协议掩盖事故,未建立医生追责机制,致同类悲剧反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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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案清说102:生命教训 小洛熙爸妈复盘被恐吓做微创手术过程 #我为小洛熙发声 #医案清说 #小洛熙爸妈复盘被恐吓做微创手术过程 #医疗纠纷律师 #医疗事故律师 过度医疗不是医疗纠纷,不仅破坏医患信任基础,而且很致命。患者信任医生没有错,医生利用家长爱子心切欺骗手术需严禁。 大家好,这里是天斗医号患者权利保护组,患方依法维权理论策略中心。我是北京的医疗纠纷律师宋中清。 宁波5个月女婴小洛熙因一场“微创”心脏手术离世,家属指控医生利用家长信任夸大病情、隐瞒术中致命失误,引发全网对医疗伦理与制度漏洞的追问。 一、核心事件经过 术前误导与施压 早产儿小洛熙体检发现房间隔缺损(3mm+7mm),涉事医生陈某贤(宁波妇儿医院心胸外科主任)告知家属“自愈概率极低”,称延迟手术会导致“发育迟缓、智力受损甚至死亡”。承诺手术为“腋下微创”,耗时仅2.5-3小时、成功率99%。家属在“权威医院+主任医师”双重信任下同意手术。 术中重大失误与隐瞒 操作事故:手术原定微创却转为开胸+体外循环(心脏停跳),因首次缝合失误导致肺静脉阻塞(缝死血管),被迫二次开胸抢救。 超时隐瞒:手术长达7小时(超时3倍),家属4次致电询问进展,仅获“稍有难度”的模糊回应,未被告知抢救实情。 证据矛盾:麻醉记录显示11:05已出现肺出血(气管喷血性液体),但医院直至16:37才推出患儿,并谎称“手术成功”。 术后抢救与死亡争议 患儿出手术室时全身发紫、眼角含泪、嘴角未闭,转入PICU后持续抢救未通知家属。 病历记载22:08“生命体征平稳”,但22:03宣告死亡,时间矛盾。院方以“家属情绪激动”为由拒绝母亲见最后一面,直至凌晨才允许隔门对话。 二、医疗过程关键违规点 手术必要性存疑 医学共识指出,早产儿房间隔缺损小于5mm可观察至1岁,多数自愈。涉事医生未建议观察期,反而施压立即手术。 严重程序违法 知情权侵犯:未告知手术方案变更(微创转开胸)、二次开胸抢救、病危状态。 病历篡改:死亡时间记录矛盾,未在抢救后6小时内补录病历(违反《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监控隐匿:医院拒绝提供手术室及ICU监控视频,卫健委称“无全程录像”。 医生资质与历史问题 陈某贤原为泌尿科医生,转型心胸外科仅1年,被曝2025年6月同类手术致1岁患儿死亡。 术前检查缺失:复杂型缺损需做增强CT/MR确认血管路径,仅凭B超仓促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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