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实施!资源税大变天,哪些情况能“合法省税” #资源税 #新政 #企业管理 #老板 #财税知识 财政部与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 2025 年第 12 号公告,明确了资源税政策多项执行细节,将于 12 月 1 日正式落地。以下梳理 5 大核心要点,帮大家快速掌握合规要点与节税关键: 一、两类情形可免税,建筑企业受益显著 新规明确两种免税场景,直接降低企业税负: 国家机关罚没、收缴的应税产品,无需缴纳资源税; 工程项目在自有场地开采砂石、粘土,且直接用于本工程回填的,免征资源税,这一规定将为大量建筑企业节省大额税费。 二、计税价格有明确标准,“不含增值税” 是关键 文件对计税依据作出清晰界定,避免企业因核算错误涉税: 销售免税产品时,计税依据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计算可扣除的运杂费及外购金额时,同样需以不含增值税的金额为准,企业需注意核算口径,避免出错。 三、关联交易被重点监控,定价需合规合理 若企业向关联公司销售应税产品的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税务机关有权重新核定销售额。其中,执行政府定价、合理加价等属于正当理由,企业需确保关联交易定价合规,避免涉税风险。 四、税收优惠不可叠加,择最优享受 同一应税产品即便符合多项减免税政策,也仅能选择最有利的一项享受,新规明确禁止优惠叠加,企业需提前做好测算,选择最优减免方案。 五、衰竭期矿山优惠有条件,选定后不得变更 享受衰竭期矿山税收优惠需满足两大条件之一:要么依据剩余储量,要么按照开采年限,一旦选定认定标准则不得更改。若后续可采储量增加,不再符合优惠条件,企业需停止享受该优惠,且后续不得重复享受。 最后提醒 新规 12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时间紧迫,企业需尽快对照政策开展自查。尤其要妥善整理留存相关票据与台账,包括免税销售发票、矿山许可证、充填开采报告等关键资料,这些是享受税收优惠的 “核心凭证”,需以备税务机关检查。 若上述解读对你有帮助,可点赞收藏并转发给身边有需要的伙伴。关注大米老师,持续获取专业、真实的财税及商事法务解读,让你读懂政策、合规节税不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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