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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发票(含数电票)不能作废,只能红冲,当月/跨月均需按流程开红字发票,再重开正确蓝字发票。 一、核心处理原则 - 关键信息错(名称、税号、金额、税率等):必须红冲重开,无捷径。 - 受票方未入账/未抵扣:开票方发起红字信息确认单,无需对方确认,系统审核后开红字票 。 - 受票方已入账/已抵扣:需对方在电子税务局确认红字信息单,72小时未确认自动作废,确认后再开红字票。 二、红冲操作步骤(以数电票为例) 1. 联系受票方:说明开错,让其暂停报销/抵扣,待红字+正确票再处理。 2. 发起红字申请: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开票业务→红字发票开具→红字信息确认单录入,填原发票信息,选“开票有误”等原因。 3. 确认与开红字票:未抵扣的提交即通过;已抵扣的等对方确认后,开具红字发票并推送 。 4. 重开正确发票:红字票开具成功后,按准确信息开新蓝字发票,同步给受票方。 三、特殊情形提示 - 代开发票:登录电子税务局→代开发票查询→找到对应票→申请红冲,按指引操作,多缴税款可申请退还。 - 部分红冲:仅适用于受票方已确认用途/入账的情况,需明确冲减金额并经对方确认。 - 存档要求:红字票、红字信息确认单、正确蓝字票等相关凭证留存备查,确保税务合规 。 #红冲 #发票开错了怎么办 #发票开错了怎么红冲 #财税知识 #邳州同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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