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救世》里学院式的摄影和调度艺术达成的巨大奇观。 夜晚,在马车里,两个醉汉,荒野,路途未知,怎么想主角都应该直接干掉他们而不是让孩子拣枪。导演暗示了主角在美国后被宗教同化压抑自己,宽恕仁慈什么的,才导致了悲剧发生。 后半段John的爆发杀戮以及哑女离开,还有长官的那句“愿主怜悯你们的灵魂”,导演想表达的是上帝不会救你,自我救赎吧 再看这部电影,感受完全不一样。两年前我觉得男主应该直接开枪,真是自私且个人英雄主义的想法。在自己的孩子面前杀人,相信不会有人随时做好了这个准备。尽管是出于保护家庭的目的,但夺取人的生命终归是一种恶。正如男主的做法一样,绝大多数有家庭的人都会尽量不让孩子过早接触这个世界的恶,所以他让孩子捡枪。之后可能胁迫两个醉汉提前下车,或者保持对峙直到终点分道扬镳,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男主让孩子捡枪而不是直接杀了两个醉汉,并不是出于对他们生命的怜悯,而是身为一个父亲对孩子的慈爱。 第一次看可能更偏向于把这部电影当成单纯的下饭动作片,而忽略了导演和演员对男主的刻画。有三段让我印象深刻。第一,男主在火车站接老婆孩子的表情特写让我们看到了一个沧桑的男人内心柔软的一面。一向冷酷的脸在看到妻子对他笑的时候露出了欣喜的神色,他好像在极力隐藏,却怎么也藏不住。第二,在马路上看到自己孩子的尸体的时候他没有哭,找到妻子的时候也没有哭,带他们回家后弟弟安慰他,这个时候他终于崩溃了。第三,在看到弟弟的尸体被他们的马拖着。他靠在石头上会是什么样的心情。老婆孩子都死了,唯一互相信赖依靠的亲弟弟也死了,现在他真的是孤家寡人了。 影片中也解释了男主的冷酷和坚强。他曾是士兵,参加过对德战争,见过了太多的死亡与悲惨。也许他原先并非这样的人呢? 最后比较嘲讽的一点,小店的16岁男孩在知道男主和他弟弟要离开小镇的时候说,这里仅有的两个会用枪的人都要走了。只有两个会用枪吗?小镇的治安官们难道都是死人?确实跟死人差不多,因为他们从来都不敢反抗。还不如16岁的男孩自告奋勇要帮助男主,一起报仇。可能因为年轻总有一腔热血,不知道害怕,也不知道自己有什么可以失去的。所以年轻人总是最容易被煽动,也最容易奋起反抗,最努力寻求改变的一个群体。不管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 以上,两年后的一点思考和理解。期待下一个两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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