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槿川4天前
根据2023年修订、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的新《公司法》,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制度发生了重大变化,主要规定如下 一、新设公司的实缴要求 有限责任公司实行限期认缴制,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需自公司成立之日起5年内缴足,可以一次性缴纳,也可以分批次缴纳。增资部分的出资期限为办理增资申请之日起5年内 股份有限公司实行实缴制,发起人应当在公司成立前按照其认购的股份全额缴纳股款,增资部分也应实缴 二、存量公司的过渡期安排 对于2024年6月30日前已登记设立的公司,设置了3年过渡期(至2027年6月30日): 有限责任公司: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自2027年7月1日起超过5年的,应当在2027年6月30日前将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调整至5年内。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自2027年7月1日起不足5年或已缴足的,无需调整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应当在2027年6月30日前按照其认购的股份全额缴纳股款 特别解释说明,也可以通过特殊渠道做实缴延期到32年 三、出资方式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经过评估并依法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 四、信息公示义务 公司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日期,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公司调整股东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的,应当自相关信息产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 五、法律责任 公司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虚假出资或者未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公司未按规定公示有关信息或者不如实公示有关信息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六、例外规定 公司生产经营涉及国家利益或者重大公共利益,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提出意见的,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同意其按原出资期限出资#公司实缴 #公司 #公司法 #新公司法注册资金5年内实缴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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