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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弗和柯斯特提出要把机箱塑料外壳设计成海蓝色——之后这种颜色被命名为“邦迪蓝”,灵感来自澳大利亚的邦迪海滩。而且外壳是半透明的,你可以看到机器内部。“我们想要传递一种感觉,就是计算机能够根据我们的需求而改变,就像变色龙那样。”艾弗说,“这就是我们喜欢半透明的原因。虽然有固定的颜色,却又不呆板,可以一眼看到里面,有种调皮的感觉。”无论是比喻还是现实,这种半透明都把内部的工程学构造和外壳设计联系在了一起。乔布斯一直坚持要让芯片整齐地排列在电路板上,即使它们不会被人们 够看到乔布斯对产品的用心,而这种用心贯穿于所有元件的制造以及组装的过程中。这种有趣的设计将传达简约的理念,同时也体现出真正达到简约所需要的深度。在这如此简约的塑料外壳中也蕴涵着十足的复杂性。艾弗和他的团队与苹果公司在韩国的制造商合作,力求制作出完美的产品,他们甚至去了一家生产糖豆的工厂,学习如何把半透明色彩做得更富活力。每只外壳的成本超过60美元,是普通计算机外壳成本的3倍。换做其他公司,可能会就此进行专门论证,讨论半透明外壳是否能帮助提升销量,并证明额外的成本是值得的。但乔布斯对这种论证不予考虑。 他们还在iMac外壳的顶部设计了一个内嵌的提手。它的趣味性和象征意义要大于其功能性。这是一台台式计算机,不会有什么人提着它到处走。但艾弗是这样想的: 当时,人们对科技并不“感冒”。当你畏惧一样东西的时候,你不会去触碰它。我就看到我妈妈不敢碰计算机。所以我就想,如果它上面有个提手,就能使一种关系变为可能。它是易于接近的,是与生俱来的,它允许你去触摸它。它使你觉得它与众不同。糟糕的是,要制造一个凹陷的提手需要大量投入。 这要是在以前的苹果公司,我的想法肯定会被否决。让人惊喜的是,乔布斯第一眼看到它的时候就说了一句,“这太酷了!”我从没向他解释过为何要这样做,但他就是自然而然地领会了。他认为,这就是iMac友好及有趣的方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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