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南京博物院馆藏现身拍卖市场事件 2025年南京博物院馆藏明代仇英《江南春》现身拍卖市场事件 热点 新华社追踪报道博物馆藏画拍卖事件 2025年5月,庞莱臣后人捐给南京博物院的一件明代仇英《江南春》图卷突然在北京的一场艺术拍卖中亮相,估价达8800万元。在庞莱臣曾孙女庞叔令的举报与国家文物部门的干预下,拍卖公司对该拍品作了撤拍处理。 庞叔令一纸诉状将南京博物院告上法庭,质疑捐赠的这一名画何以从南京博物院流向艺术拍卖市场,要求南博返还仇英《江南春》图卷等在南博“消失”的捐赠古画。 2025年12月16日,庞叔令签署了《强制执行申请书》,正式向法院申请强制南京博物院提供庞家捐赠的明代仇英《江南春》图卷等古画的详细流转去向材料。 12月17日,南京博物院发布情况说明称,关于拍卖市场出现的《江南春》图卷是否为受赠画作,尚待进一步查证。 12月18日,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工作人员回应称,已经关注到此事,该事件已由江苏省文旅厅牵头成立工作专班联合调查处理,若存在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处置。 12月18日下午,极目新闻记者就博物院藏品被指现身拍卖市场一事,拨打国家文物局文物违法举报电话,接线人员表示,已接到相关举报,正在调查核实中讨论。 12月19日,新华社记者对南京博物院负责同志、捐赠人代理律师以及业内专家进行了追踪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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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博物院馆藏江南春现身拍卖会事件始末 #南京博物院回应馆藏现拍卖市场 #博物院获赠名画现身拍卖市场 #江南春 #庞莱臣 #博物院 无偿捐给南京博物院的名画,居然以 8800 万的高价现身北京拍卖会。这幅 “消失的画”,正是明代画家仇英的《江南春》图卷。它原是被誉为中国近现代收藏界 "半壁江山"的庞莱臣的藏品,1959年庞莱臣的孙子庞增和将包括这幅画的137 件珍贵古画无偿捐赠给南京博物院。2014年庞莱臣的曾孙女庞叔令想查看这批藏品的现状,却被南博以 “非捐赠人本人” 为由拒绝。无奈之下,庞叔令将南博告上法庭,最终调解结案。 2025年5月庞叔令在北京一拍卖展上看到了这副《江南春》,估价 8800 万元,随即举报并成功撤拍。 6月28日,庞叔令进入南博库房核验,确认 137 件藏品中 5 件失踪,其中就包括这副《江南春》,另外四幅我放在上面了。 南博7 月 3 日给出书面答复:这 5 件藏品是"伪作",已从藏品序列中 "剔除",并进行了 "划拨、调剂" 处理。 既然是赝品,为何以8800万标价出现在北京拍卖会上?更何况庞莱臣是谁?收藏界有句话叫江南收藏甲天下,虚斋收藏甲江南,这个虚斋就是庞莱臣的雅号。 2014 年南博举办 "庞莱臣虚斋名画合璧展" 时,时任副院长王奇志曾公开盛赞包括《江南春》在内的争议藏品,称其为 "南博最珍贵的书画藏品",与如今" 伪作 " 的结论大相径庭。 好吧即便是赝品,根据《博物馆条例》和《文物保护法》,博物馆接受捐赠后,藏品如需处置,应优先考虑让原捐赠人收回。为何不联系庞家人收回呢? 听说过承德博物馆的李海涛案吗?他是文保部主任,从93年到02年,他找人定制高仿赝品,再贴上真品编号放回原位,共盗取文物259 件,其中就有乾隆粉彩描金无量寿佛这样的国宝。2002 年佳士得拍卖会上,两件带 “故宫编号” 的文物露了馅,才揭开这桩大案,李海涛被判了死刑。 全国备案博物馆已经有 7046 家,背后是庞莱臣这样的捐赠者托举,这些年,我们欣慰地看到越来越多海外文物在国人努力下回家了,而另一边却是李海涛们的监守自盗,怎能不令人寒心? 每一件文物都藏着民族的记忆,是先辈珍视的瑰宝,是连接海内外游子的文化羁绊。希望这些历经岁月的珍宝,能真正被好好安放,不辜负捐赠者的赤诚,也对得起我们对历史的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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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00万拍卖槌敲响文物管理警钟 2025年5月,明代仇英《江南春》图卷惊现北京拍卖预展,估价高达8800万元。然而,这幅天价画作的亮相,却撕开了一道关乎捐赠文物命运的沉重裂口——它本应是庞氏家族1959年捐赠给南京博物院的137件珍品之一。捐赠人后代庞叔令的震怒、南博“依规处置伪作”却难以自圆其说的解释、以及法律与程序的明显疑点,共同将一桩看似陈年的捐赠往事,演变成拷问公共文化机构公信力与文物管理制度健全性的公共事件。 这场风波的戏剧性在于其强烈的错位与反差。一端是拍卖场上万众瞩目的天价璀璨,另一端却是捐赠库房中“不翼而飞”的冰冷现实;一端是“经虚斋收藏”的清晰传承标注,另一端却是博物馆含糊其辞的“伪作”认定与黑箱处置。更令人愕然的是,早在2014年,围绕这批捐赠的展陈文字就曾引发名誉权诉讼,庞家胜诉后十年间的追问竟始终石沉大海,直至对簿公堂才得以入库查验。 南博的解释之所以难以服众,关键在于其绕开了程序正义与捐赠人权利的核心。根据《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处置藏品(即便是所谓“伪作”)必须履行严格的鉴定、审批程序,并应报主管部门批准,同时,“藏品注销后需向捐赠人说明”。然而,南博既未能出示关键的审批档案,也从未履行告知义务。所谓的鉴定,其过程与依据未曾公开,鉴定人身份亦存有“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之嫌。律师指出,即便确属仿品,博物馆也应优先考虑返还捐赠人,而非自行处置。公众有理由追问:这“规”究竟是如何被执行的?处置的边界又在哪里? 更深层的拷问,在于捐赠制度信任基础的动摇。捐赠,尤其是无偿捐赠珍贵文物,是基于对国家和公共机构的至高信任,是将家族珍藏托付给历史与未来的庄严仪式。1959年庞增和先生的慷慨捐赠获政府嘉奖,本是一段佳话。但是,如果捐赠意味着失去一切知情权、监督权乃至最终的所有权联系,甚至可能陷入“捐赠即永别”的窘境,谁还愿意将传家之宝托付? 文物是历史的结晶,捐赠是文明的馈赠。管理好这些无价之宝,不仅是技术性工作,更是守护社会诚信与文化良心的体现。公众期待一个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心检验的真相与交代。更重要的是,以此为鉴,从完善鉴定程序、健全处置流程、强制信息公开、保障捐赠人合法权利等根本处着手,织密制度的笼子,才能真正修复受损的信任,让未来的捐赠者安心,让历史的瑰宝在公共守护下永续传承。(内容取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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