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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回家,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能否算工伤? 可以,但需要同时符合以下情形方能认定为工伤。 首先是需要履行请假手续才能返回,若请假事由合理(如身体不适、家庭突发状况等),且经单位批准,在合理时间、合理路线回家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通常认定为工伤。如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可能属于擅自离岗,在回家途中发生事故,一般难以认定为工伤。除非能证明请假事由紧急且合理(如突发疾病、不可抗力等),且路线合理。 其次是对事故发生承担非主要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交通事故中,职工需承担非主要责任,即对事故发生承担次要责任、同等责任或无责任,才能认定为工伤。若职工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则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 最后返回路线需合理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第六条规定:“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之间的合理路线,视为上下班途中”。根据上述规定,“上下班途中”既包括职工正常工作、加班加点的上下班途中,也应包括职工因私请假经批准后的上下班途中。 通常情况下从工作地到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处理个人事务地的常规路线均属于“合理路线”。若故意绕路办理与回家无关的事,可能影响工伤认定。  因此,请假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需同时满足“请假获批”“非本人主要责任”“合理路线”等条件,才可能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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