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圳市为什么实施保教人员长期从教津贴政策? 目前深圳市95%以上的幼儿园为民办幼儿园,保教人员工资待遇普遍不高,流动性较大。为稳定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在我市幼儿园长期从教,促进和提升学前教育整体水平,根据《深圳市幼儿园保教人员长期从教津贴实施办法(试行)》和《深圳市学前教育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从2013年开始,对在我市合法设立的幼儿园连续工作并符合相关条件的保教人员发放长期从教津贴。 2.哪些人员可以申请从教津贴? 深圳市民办幼儿园教师、保育员和保健人员,以及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保育员和保健人员,都可以申请从教津贴。具体条件如下: (一)在我市幼儿园连续工作1年以上,并在某一区现幼儿园任职满1年。  (二)教师需持有教师资格证;保健人员需具有市卫生部门组织的幼儿园卫生保健人员上岗培训合格证明;保育员需持有省、市、区教育、卫生、人力资源和保障等部门认可的岗位培训证。  (三)参加社会保险。  (四)自申请之日前1年内无责任事故。  (五)无违法违纪行为。 3.从教津贴标准是什么? 在深圳市幼儿园连续从教3年(即36个月)以上的,从第4年(即第37个月)开始发放从教津贴,发放标准为:连续从教满3年的,每人每月450元;自3年以上每满1年的,每人每月增加150元,增加金额累计至从教满10年止;10年以上的,按照从教满10年计发。 也就是说:从第4年起,每年从教补贴总发放5400元!第5年,7200元!第6年,9000元!到第10年,13500元!#保教 #保育 #津贴#补贴 #幼儿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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