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领毛衣。 王一博自述 人们总说黑色高领毛衣是男人最勾人的装束,我向来是信的。 那墨色毛线缠紧你修长的脖颈,是旁人碰不得的禁地,更是我刻了名的私域。你要藏,要把我们的关系摁在阴影里,那我便用牙在你颈侧咬出浅粉的印子,让你的颤栗震在我唇上,让你的气息绕着我不散。你皱着眉龇牙骂我疯狗,又怎样?我本就是你的小狗,而你,也早就是我的主人了。这看不见的项圈,我戴得心甘情愿,就是要让所有人都知道,你身边的位置,早被我占了。 论宣示主权,肖战,你比我狠多了。 温存一散,你就戴上黑框眼镜,把毛衣领立得老高,将情潮全压回去。软顺的刘海遮着眸,踏出这扇门,你又是清冷的肖战,可我偏记得你在我怀里的柔软模样。你是我藏在黑毛衣里的秘密,也是我攥在掌心里的猎物。 能做你的小狗我疯了似的庆幸,却更贪心要你只养我一个。不然,我就在你颈侧咬出更深的疤,让这印记渗进骨血,叫你这辈子,都躲不开我。 我会一直盯着你,肖战,直到你眼里只剩我。 肖战自述 指尖触到颈侧未消的浅粉咬痕,触感带着点微麻的热,我对着镜子扯了扯黑高领毛衣的领口,将那点痕迹严严实实地遮住。 王一博那小子的气息还黏在衣料上,像只疯狗,咬人的时候眼睛红得吓人,偏偏尾音又软,喊着哥哥,缠得人烦。 我戴上黑框眼镜,把翻涌的情绪压进镜片后的冷光里,心里却清楚,那疯狗的爪子早扒住了我的衣角。他要的是独占,我偏要藏,可每次对上他那双偏执的眼,又忍不住松了点劲。 颈侧的印记会消,可他刻在我心上的疯,怕是这辈子,都磨不掉了。 #博君一肖 #姐狗 #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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