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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再次召开,这次核心是人民! 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时隔十年召开,聚焦城市作为经济 “主战场”,以人、房、圈、县、管、绿、安七大任务,重塑城市底层逻辑,推动经济、人口、内需协同发展,为普通人带来生活、职业、投资新机遇,具体如下: 房地产新模式:告别高负债旧模式,转向多主体供给、租购并举,房产回归居住属性,保障房、长租房成供给主力,利好年轻人减负。 城中村改造:以 “微改造” 替代大拆大建,解决新市民、低收入群体居住痛点,将成城市服务新前沿,催生相关发展机会。 县城城镇化:聚焦县城发展,通过基建、产业升级等,使其成为安身立命之所,县域经济迎 “基建 + 产业” 机遇,返乡创业更具支撑。 城市绿色发展:构建绿色运行逻辑,涵盖建筑、出行、能源等,催生绿色建筑、智慧能源等领域人才需求,改变生活成本与节奏。 以人为核心城镇化:解决新市民落户、公共服务等问题,释放教育、医疗、养老等需求,创业方向获政策与市场双重支持。 优化空间结构:以都市圈构建网络型城市体系,推动区域核心城市成长,助力年轻人就近实现工作生活需求,新一线城市迎发展契机。 强化安全韧性:提升城市抗风险能力,涵盖灾害防控、底层系统恢复等,全面复盘城市安全,筑牢发展基础 。 会议打通多系统通道,让城市从粗放 “虹吸” 转向精准 “承接”,成为普通人生活托底与发展新起点,重塑国人生活、发展格局。#中央城市工作会议 #人民 #国家 #政策解读 #国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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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办国办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 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 将这样“监督追责” 据7月30日出版人民日报刊登新华社稿件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 (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 认真遵照执行。 本规定适用于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政府 领导班子成员、生态环境部门和承担 重要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部门负责人 (以下统称地方党政领导干部)。 乡镇(街道)、各类开发区领导班子成员 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章 《监督追责》中第十四条规定, 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落实 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情况作为 生态环境保护考核评价的重要方面, 加大考核结果应用和问题整改力度。 党委组织部门在考察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时, 应当按照规定把生态文明建设情况 作为考察评价的重要内容。 第十七条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 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 应当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涉嫌职务违法、 职务犯罪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及时报告失职行为并主动采取补救措施, 有效预防或者减少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 挽回生态环境损害损失或者消除不良影响, 或者积极配合问责调查、主动承担责任的, 可以依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追究责任。 对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生态文明建设和 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不执行或者执行不力、 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突破生态保护红线、 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 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严重社会影响的, 应当依规依法从重或者加重追究责任。#新闻热点大事件 #干货分享 #环保 #污染 #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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