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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婚后加名,离婚真能平分吗? 婚前买的房,婚后给伴侣加了名,真到离婚的时候,这房子就能一人一半分吗?先给大家讲个真实案例。 2022年3月,一对男女通过朋友介绍相识,处了三个月就闪婚了。为了表达诚意,男方把自己婚前买的房子,加上了女方的名字,还约定女方占50%的份额。可谁也没想到,不到两年,两人就因为性格不合、生活习惯差太多,天天吵架,最后感情彻底破裂,走到了离婚这一步。 女方作为原告,直接把男方告到了法院,要求按照之前的约定,分走房屋市场价的50%,让男方给她折价款。但男方不乐意,说两人结婚时间太短,不同意按一半分。 这时候问题就来了:加了名、约定了50%份额,法院就会按这个判吗?其实不一定。承办法官引用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给双方讲清了法理。 这条规定是这么说的: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后,一方把自己的房子过户到对方名下,或者双方名下,离婚时对房子归属、分割有争议又谈不拢的,如果婚姻存续时间短,而且出钱买房的一方没有重大过错,法院可以判房子归出钱的一方所有,再结合当初加名的目的、两人共同生活的情况、有没有孩子、离婚谁的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还有当时的房价这些因素,来决定要不要补偿、补偿多少。 最后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一致:房子还是归男方,男方按照房屋市场价的20%,给女方支付折价款。 这里要划重点了:婚前房产婚后加名,确实意味着房子变成了夫妻共同财产,但这不等于离婚时就一定平分。就像这个案例,虽然约定了50%份额,但因为结婚时间短,所以法官向双方拆解法条,引导二人最终达成按照20%份额进行补偿的方案。 所以说,这个案例也提醒咱们:婚姻里的财产约定要慎重,同时也要树立正确的婚姻观。既不能让为家庭付出的人伤心又伤财,也不能让婚姻变成谋取不当利益的工具,夫妻之间还是要互帮互助,才能共建和谐家庭。#个人财产 #离婚 #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财产 #房产加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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