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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超 支持黄楚儒,抵制假举报 【湘超评论】坚决支持黄楚儒!为其被举报事件的专业立场与理性辩护——兼论足球文化、言论边界与体育精神 近期,围绕永州队主教练黄楚儒指导在直播中的言论所引发的所谓“检举事件”,已成为湖南足球界乃至公众舆论关注的焦点。作为关注湖南湘超发展与体育法治建设的自媒体人,老怪认为有必要从法律、体育伦理及足球文化等多个维度,对此事进行理性剖析,并为黄楚儒教练及永州球迷的正当权利发声。 法律层面:检举内容缺乏构成要件的支撑 针对黄楚儒教练的指控必须要满足四个条件:存在侮辱、诋毁和诽谤的故意;有侮辱、诋毁和诽谤的事实存在;侮辱、诋毁和诽谤的造成了后果;造成的后果与侮辱、诋毁和诽谤存在因果关系……检举信中对黄楚儒教练提出的多项指控,在法律上难以成立: 1,举报信指控的所谓“封建迷信”言论不构成违法或违规。 黄教练在直播中提及“运势”“玄学”等表述,属于足球亚文化中常见的调侃性语言,其语境明显带有娱乐性与地域文化特色,而非严肃宣扬迷信思想。 法律意义上的“封建迷信”通常指有组织、有目的地传播鬼神观念并借此牟利或扰乱社会秩序,而黄教练为了配合湘超文旅宣传与球迷群体进行的网络互动言论,显然不属此类。 此外,检举信将直播片段和语境割裂并过分解读,忽视网络语言的即时性与互动性,已违背“结合完整语境”的法律解释原则。 2,举报信指控的“侮辱、诋毁、诽谤”等指控无法成立 主观故意缺失。黄教练使用“背时”等方言词汇,其意图在于调侃而非贬损,且针对的是已淘汰球队,无侮辱特定对象的故意。 上述词汇纯碎是玩梗之时调侃邵阳、湘西球队,不属存在任何公开贬低特定群体的故意,更不存在任何对两支球队及其成员人格尊严的侮辱的故意和企图。 损害后果缺失。检举方未能证明相关言论已导致任何球队、个人或公益项目的社会评价降低或实际损失。 因果关系缺失。不存在所谓的“打击公益积极性”“破坏联赛形象”等事实后果,且检举信无法也没有举证证实与黄教练言论之间有任何直接逻辑关联,更多属于恶意举报者主观臆测。 值得说明的是,针对“康巴赫足球专项资金发布仪式”,黄楚儒的“玄学报应”虽可能有对该活动举办时机的不当性调侃,但这只是出于玩梗语境下进行调侃,并非出于扭曲该活动的公益性质的故意,没有也无法降低公众对该公益项目及主办方的社会评价,不构成对相关组织的诋毁@湘超永州队黄教练(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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