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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好友发淫秽信息将违法,并不侵犯个人隐私,私下发点不雅视频,顶多算道德瑕疵,够不上违法吧?不少网民都存在这样的认知误区。明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将正式施行,这一模糊认知被法律条文清晰厘清。其中对传播淫秽信息的处罚规定作出明确细化,对此类违法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 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条规定,利用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与过去比较,新法删除了“计算机”三字,将信息网络作为规范对象。这一表述更具包容性,涵盖当前及未来可能出现的新型网络传播形态。罚款上限从三千元提高到五千元,情节较轻的罚款下限从五百元以下调整为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提高了违法成本,增加了法律威慑力。 立法修订不是凭空而为,而是对社会现实的精准回应。新法看似只是处罚条款细化,实则旨在删除传播场景限制。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传播淫秽信息的手段日益隐蔽和多样化,早已突破传统边界,从公开的网站传播、论坛分享,演变为专业化的众筹合购、直播牟利,甚至渗透到私密的一对一聊天中。“信息网络”覆盖了私聊发送、群内分享、直播牟利等新型传播场景。无论传播场景是公开微信群还是私人私聊,传播对象是多人还是单人,只要证据确凿,均可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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