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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胜诉在法庭—案例7.1 在上一个案例中我谈到了,经过班世华的介绍,我作为华达公司的代理人,起诉泰达公司,要求支付工程款。最终结果是:成都中院在确认一审判决书判决的工程款金额不变基础上,泰达公司分三次向华达公司支付工程款。 2020年1月,我依约为华达公司准备强制执行材料,包括开具生效证明、起草执行申请书。但戏剧性的是:华达公司另行委托了代理律师并进入了执行程序。 在我详细询问了班世华原由后才得知,班世华是案涉工程的实际施工人,华达公司将案涉工程转包给他,现案件胜诉,华达公司另行委托其他律师代理执行,势必对他会造成很大的风险,于是他向我紧急求助,如何才能维护他的合法权益? 当初代理华达公司向泰达公司追索工程款时,班世华是协调我和华达公司的关键人物。由于华达公司的行为,本人作为代理律师转换角色、掉转枪口,代理实际施工人班世华向华达公司主张600余万元工程款,实属无奈的选择。 2021年3月5日,一审判决驳回了班世华的全部诉讼请求。但我作为代理律师没有放弃,以长达28页14000余字的《民事上诉状》,继续代理班世华二审程序。 2021年12月9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长达50页的论述,撤销了一审判决,对一审判决进行了颠覆性的改判,基本支持了班世华的诉讼请求,并判决华达公司向班世华支付工程款近600万元。#建设工程律师 #法律纠纷 #律师咨询 @DOU+上热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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