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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热门 #就想说点大实话 #爱自己 #独居 蒋女士遗产案暴露出的,不仅是法律条文与社会期待的差距,更是老龄化社会治理的制度空白。在坚持现有法律框架基础上,有三条优化路径值得探索: 首先,建立"扶养人补偿"制度。可在《民法典》第1160条中增加但书条款,允许对死者生前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非继承人获得适当遗产份额。 其次,完善遗嘱订立服务。数据显示,我国遗嘱库服务半径不足,70%的城市独居老人不知道如何订立有效遗嘱。可通过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设立"遗嘱咨询日",由公证人员提供免费指导,同时推广"遗嘱信托"等新型传承方式,满足多样化需求。 最后,探索"社区公益信托"模式。将无人继承遗产以信托形式交由社区管理,定向用于本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困难老人帮扶等公益事业。这种"取之于社区,用之于社区"的模式,既能实现遗产的公益属性,又能增强居民的社区归属感。 最后,法治进步从来不是非此即彼的选择。在保护个人财产权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在坚守法律原则与回应人情期待之间,需要更精细的制度设计。蒋女士留下的300万遗产,不仅是一笔财富,更是一面镜子,照见了老龄化社会治理的痛点与方向。当法律条文能更多考虑"蒋女士们"的真实样态,当制度设计能兼顾法理刚性与人文温度,或许才能实现真正的良法善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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