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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套餐升易降难,重重套路“绑”不住人心 “升套餐时一个电话、一条短信就能搞定,想降下来就困难重重。”据人民日报报道,尽管手机通信“提速降费”推行多年,但消费者想变更业务套餐时,仍面临“升易降难”“合约捆绑”、退出成本高等障碍。有用户想更换为低价套餐,结果不是被告知需补上违约金,就是被“新老用户有别、无法更换”等软钉子劝退。不少用户吐槽,想省钱就得放弃用了多年的老号码,否则就只能在几款“性价比不高”的老套餐里打转。有运营商在宣传时大玩“文字游戏”,宣称每月海量流量畅用,实则大部分是“定向流量”,无法全天候使用。还有一些用户在不了解具体服务内容的情况下被“偷偷”升级了套餐,或被“免费送手机”等噱头诱导,签订了长达数年的高价合约,想要改回时则面临“缴纳违约金”和“无法降级”的阻碍。 这些套路的目的,其实是通过抬高用户的退出成本,想方设法“捆绑”高价套餐用户。此类操作大多以牺牲用户的体验为代价:不少用户明明用不完套餐额度,却囿于繁琐复杂的流程、“合约捆绑”等阻碍放弃了更改。“将就着继续用”的无奈,背后是“被套路”的失望和不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也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在电信服务中,不得有以任何方式限定电信用户使用其指定的业务的行为。运营商不管是人为设置套餐“升级容易降级难”的障碍,片面夸大或混淆资费优惠幅度,还是在合约中预埋不合理条款,都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解决这个问题,有必要在既有法规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行业规定和监管规范,让运营商无法通过文字游戏和机制设计“埋伏笔”。比如,可以梳理运营商“推高不推低”的常见套路,通过明确运营商和销售人员的告知和提醒义务,禁止设置不合理套餐降级门槛等,对运营商的行为进行有效监管和约束。此外,监管部门可定期针对“合约捆绑”套路等群众投诉集中的业务开展专项整治。对消费者诉求而言,除了需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还需切实落实携号转网等制度,保障用户“用脚投票”的权利和底气。 在手机套餐一事上,用户的诉求其实很简单,就是能根据自身需求,便捷简易地选择合适的套餐。设置层层给人添堵的关卡,试图把用户“捆绑”在高价套餐里,也许保住了眼前的利益,却在透支消费者的信任。运营商应从消费者角度出发,改变业绩考核模式,引导一线工作者把更多精力放在洞悉市场真实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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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呵呵2周前
#热点 #上热门🔥 #创作人计划 #手机 #手机套餐套路深,消费者权益岂能“卡壳”? “提速降费”喊了多年,可不少消费者在办理手机套餐时,仍像走进迷宫,处处碰壁。资费升易降难、合约暗藏玄机,这些套路让消费者苦不堪言,手机套餐的“坑”,到底何时能填平? 运营商的套路,可谓五花八门。办套餐时,业务员巧舌如簧,各种优惠承诺天花乱坠,可一到换套餐、降资费,就百般刁难。新老用户区别对待,老用户想享受新套餐优惠,要么放弃多年老号码,要么在“性价比不高”的套餐里将就;合约捆绑更是让人无奈,看似诱人的“免费送手机”“升级网速”,背后是高额违约金和长期合约,一不小心就陷入“无法降级”的困境。还有那些“首月优惠次月暴涨”“定向流量充数”的文字游戏,更是让消费者防不胜防。 这些套路,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电信条例明确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运营商不得限定用户使用指定业务。可部分运营商却置若罔闻,为了业绩考核,为了自身利益,将消费者权益抛诸脑后。基层营业厅和客服人员,为了完成高价值套餐办理量、用户月均消费额等指标,不惜虚假宣传、片面夸大,甚至刻意隐瞒关键信息,诱导消费者入坑。 监管部门和运营商虽已采取行动,但效果不尽如人意。工信部启动“明白办、放心用”行动,运营商承诺精简套餐、明确订购同意、限时办结变更套餐,可实际调查和用户反馈显示,问题依旧存在。这说明,解决问题不能光靠表面功夫,还需各方持续用力。 要填平手机套餐的“坑”,需多管齐下。监管部门要进一步细化行业规定和服务标准,加大日常执法监管力度,畅通投诉渠道,对群众投诉集中的业务开展专项整治,让违规运营商付出代价。运营商要转变观念,从“跑马圈地”转向提升用户满意度,以透明资费、优质网络、真诚服务赢得消费者信赖,毕竟,只有真心为消费者着想,才能走得长远。消费者自身也要提高警惕,面对“免费”“优惠”等字眼,多留个心眼,仔细阅读条款,做好证据留存,遇到侵权及时维权。 手机套餐虽小,却关乎民生。别再让消费者在手机套餐的迷宫里徘徊,让自主选择权真正落地,让通信服务回归便民本质,这才是行业发展的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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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套餐时一个电话、一条短信就能搞定,想降下来就困难重重。”据人民日报报道,尽管手机通信“提速降费”推行多年,但消费者想变更业务套餐时,仍面临“升易降难”“合约捆绑”、退出成本高等障碍。 有用户想更换为低价套餐,结果不是被告知需补上违约金,就是被“新老用户有别、无法更换”等软钉子劝退。不少用户吐槽,想省钱就得放弃用了多年的老号码,否则就只能在几款“性价比不高”的老套餐里打转。有运营商在宣传时大玩“文字游戏”,宣称每月海量流量畅用,实则大部分是“定向流量”,无法全天候使用。还有一些用户在不了解具体服务内容的情况下被“偷偷”升级了套餐,或被“免费送手机”等噱头诱导,签订了长达数年的高价合约,想要改回时则面临“缴纳违约金”和“无法降级”的阻碍。 这些套路的目的,其实是通过抬高用户的退出成本,想方设法“捆绑”高价套餐用户。此类操作大多以牺牲用户的体验为代价:不少用户明明用不完套餐额度,却囿于繁琐复杂的流程、“合约捆绑”等阻碍放弃了更改。“将就着继续用”的无奈,背后是“被套路”的失望和不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也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在电信服务中,不得有以任何方式限定电信用户使用其指定的业务的行为。运营商不管是人为设置套餐“升级容易降级难”的障碍,片面夸大或混淆资费优惠幅度,还是在合约中预埋不合理条款,都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解决这个问题,有必要在既有法规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行业规定和监管规范,让运营商无法通过文字游戏和机制设计“埋伏笔”。比如,可以梳理运营商“推高不推低”的常见套路,通过明确运营商和销售人员的告知和提醒义务,禁止设置不合理套餐降级门槛等,对运营商的行为进行有效监管和约束。此外,监管部门可定期针对“合约捆绑”套路等群众投诉集中的业务开展专项整治。对消费者诉求而言,除了需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还需切实落实携号转网等制度,保障用户“用脚投票”的权利和底气。 在手机套餐一事上,用户的诉求其实很简单,就是能根据自身需求,便捷简易地选择合适的套餐。设置层层给人添堵的关卡,试图把用户“捆绑”在高价套餐里,也许保住了眼前的利益,却在透支消费者的信任。运营商应从消费者角度出发,改变业绩考核模式,引导一线工作者把更多精力放在洞悉市场真实需求、提供贴心服务上,才是对消费者权益真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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