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离婚怎么办?协议离婚好还是诉讼离婚好? 夫妻之间感情出现问题,不管是因为性格不和吵架引起来的,还是因为丧偶式育儿队友不给力,又或者和公婆发生口角,亦或者一方外遇出轨,家庭暴力等等引起的,最终可能都面临婚姻解体,夫妻离婚。 那么夫妻想离婚该怎么办呢?我是应该选择协议离婚好,还是起诉离婚好? 是两个人关起门来好说好散,还是非得闹上法庭撕破脸?打官司是不是得像追连续剧一样,一等好几年?最关键的,这婚到底能不能离成? 钟涛律师告诉你,放心,民法典给你吃颗定心丸:只要你想离,这婚就一定能离掉! 对于大部分人来说,结婚这辈子就一次,离婚就更少,谁也没有经验,毕竟,一辈子也碰不到一回,也更加不可能为了练练手,多结婚几次,多离婚几次,你说对吧。 那么,具体有哪几条路可以走呢? 第一条路:协议离婚(俗称“和平分手”) 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那最简单,一起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协商着来,和和气气就把离婚证领了,最快31天就自由了。 不过这得俩人协商一致才行,对是否离婚,财产怎么分、孩子跟谁、给多少抚养费全都商量好了,然后心平气和去一趟民政局。流程有点像“看病”:第一次去是挂号提交申请,进入为期30天的“冷静期”(国家怕你们冲动)。30天后,要是都没反悔,再一起去一趟,当场签字领证,从此“一别两宽”。这是最快、最省心的方法,算是离婚流程里的“绿色通道”。 第二条路:诉讼离婚(俗称“打官司、法院见”) 对方要是咬死了说“我不离!”,没事儿,你完全可以单方面去法院起诉。法院就像个“婚姻裁判员”,它有权判决你们强制分开。 这条路就是为“谈不拢”准备的。一方想离,另一方不想离;或者财产、孩子抚养权吵翻天,根本达不成一致。那没问题,想离的那方随时可以去法院递状子。法院会开庭,看看你们感情是不是真的“无法挽回”。 第一次起诉,如果法官觉得你们感情也许还有救,或者证据不太足,可能判不离。这没什么,分居六个月后或者1年后就能再起诉。绝大多数成功离婚的案例,都是在第二次起诉时办成的。 所以说,婚没有离不掉的,想离一定可以离掉,只是时间和次数问题。这就是民法典给的勇气。 那么,我选哪条路?不急,我们来看看: 协议离婚,好处是“低调不张扬”,有点像“静音模式”离婚,除了你俩和民政局,可能都没人知道,特别适合“体面人”。但它的“硬伤”就是:必须双方完全自愿,且所有条件都谈妥。 @DOU+上热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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