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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聚小D5天前
新能源加速入市!《南方区域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实施方案(试行)》 政策解读 | 2026年1月6日 2026年1月4日,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正式印发《南方区域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标志着南方区域新能源电力市场化改革迈出关键一步。这一《方案》在业内引发广泛关注,其背景可追溯至国家层面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和推动新能源全面入市的总体部署。2025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136号),明确要求“新能源项目(风电、太阳能发电)上网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这一系列政策的出台,意味着新能源行业告别了过去长期依赖“保量保价”保障性收购和财政补贴的时代,正式迈向“市场竞争、自负盈亏”的新阶段。 作为落实国家能源局136号文精神的重要举措,《南方区域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实施方案(试行)》旨在为南方区域(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五省区)新能源项目全面参与电力市场提供具体路径和操作指引。其核心内容涵盖集中式与分布式新能源的市场参与方式、交易品种、过渡安排等关键环节,对电力交易行业将产生深远影响。本文将深入解读这一《方案》的核心要点,分析其对电力市场各方主体的影响,并展望未来南方区域新能源市场化的发展趋势。 #电改新政解读 #售电员日记 #新能源政策动态 #电力行业动态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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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布式电源承载力导则》是国家能源局为规范分布式电源接入电力系统而制定的重要文件,旨在评估和提升电力系统对分布式电源的接纳能力。以下是该导则的核心内容和主要变化:适用范围适用于 35kV 及以下电压等级的分布式电源,包括同步机、异步机、变流器等类型。特别将 110kV 接网且容量在 50MW 以内的大型工商业光伏纳入标准评估范围。核心内容承载力评估系统级承载力:考虑整个电力系统的电源、电网和负荷,评估新能源的有效消纳和系统的经济高效运行。设备级承载力:针对 220 (330) kV 及以下变(配)电设备供电范围,评估设备的安全运行能力。新增校核机制: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可开放容量评估及等级划分引入 “可开放容量” 概念,分为可开放并网容量和可开放备案容量。评估等级:绿区、黄区、红区,直接与可开放容量挂钩,并建立 “备案预警” 机制。承载力提升措施系统级措施:优化新能源利用率、提升负荷、建设储能设施、进行火电灵活性改造。设备级措施:建设储能、汇流升压、线路切改、设备扩容、加装安控装置。主要变化(对比 2019 版)评估对象:从 “电网” 扩展为 “电力系统”,强调全局和动态评估。承载力定义:更全面,考虑负荷水平、新能源利用率等因素。计算方式:新增系统级承载力计算和校核机制。评估等级:引入 “可开放容量” 和 “备案预警” 机制。提升措施:新增专门章节,明确具体解决措施。正式发布信息新版《分布式电源接入电力系统承载力评估导则》已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由国家能源局正式发布。将于 2026 年 6 月 18 日起实施。#光伏 #国家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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