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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配送车剐蹭之后:谁来为"算法上路"买单? 早高峰的西安街头,王女士的汽车与一辆无人配送车的轻微剐蹭,看似普通的交通事故,却戳中了智能科技落地的核心痛点。当无人配送车从封闭园区驶入城市主干道,从非机动车道避让、跑偏到发生剐蹭的全过程,暴露的不仅是技术适配问题,更是责任认定体系的滞后。这场小事故的背后,是无数人对"算法上路"时代安全底线的集体追问:当方向盘交给程序,事故责任该如何划分? 无人配送车的责任迷局,根源在于车辆属性与法律体系的错位。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构建于"人车一体"的传统驾驶逻辑,而无人配送车既非明确的机动车,也不属于非机动车,处于法律定性的灰色地带 。西安这起事故中,无人配送车从主干道驶入非机动车道的合法性、避让时的算法决策是否合理,这些关键问题都缺乏明确的判定标准,让责任划分陷入两难。 地方试点的探索虽已起步,但全国统一的规则体系尚未成型。北京要求无人配送车投保不低于300万元责任险,明确驾驶人与运营方的责任主体;深圳南山则将安全员列为责任承担者,两地规定的差异折射出行业的探索阶段 。自贡市虽推出低速无人车管理细则,要求配备冗余系统和实时监控安全员,但这类地方性规范难以解决跨区域运营的责任冲突。更值得关注的是,当前多数规定未将技术研发方纳入责任主体,默认车辆通过封闭测试即无产品缺陷,这与西安事故中可能存在的算法避让漏洞形成鲜明矛盾,也让受害者维权之路充满不确定性。 破解责任难题,需要构建"技术分级+全链追责"的立体体系。参考自动驾驶分级责任原则,低速无人配送车虽多处于L4级别,但仍需根据实际场景明确责任边界——在正常运营场景下,由运营方承担主要责任;若证实存在算法缺陷或硬件故障,则研发制造方需承担产品责任。同时,需建立强制保险与技术保障的双重防线,一方面扩大责任险覆盖范围,确保受害者及时获赔;另一方面要求企业建立不可篡改的数据存储系统,事故发生后能完整追溯算法决策过程,为责任认定提供关键依据 。 无人配送车带来的效率革命值得期待,但技术创新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西安街头的这起剐蹭事故,恰是完善制度的契机。当国家层面的统一立法加速落地,当责任划分实现"谁控制、谁担责,谁缺陷、谁负责"的精准匹配,当技术迭代与规则完善同频共振,智能配送才能真正安心驶入城市街巷。毕竟,任何先进技术的落地,都需要坚实的制度基石护航。#抖音热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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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动驾驶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目前没有一个统一的答案,它完全取决于车辆的自动化等级(是L2还是L3及以上)以及事故发生时的具体情况。 核心结论:两类情况,责任主体不同 简单来说,责任认定遵循一个核心原则:看车辆的主导控制权在谁手中。为了方便你快速理解,我将关键差异总结如下: 目前绝大多数车型:辅助驾驶 (L0-L2级) · 责任主体:驾驶人是车辆操作的唯一责任主体。 · 法律适用:主要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驾驶人需对行车安全负全责。 · 功能性质:系统仅为驾驶提供辅助,必须由人类驾驶员全程监控并随时准备接管。 · 官方定性:公安部门明确,当前市场销售的所有搭载“智驾”系统的汽车,均不具备“自动驾驶”功能,仍属于辅助驾驶阶段。 有条件/高度自动驾驶 (L3级及以上) · 责任主体:在系统设计运行条件内且功能正常激活时,责任主体可能转向车辆生产企业或系统提供商。 · 法律适用: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基础上,可能涉及《产品质量法》,并参照专门标准(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指南》)。 · 功能性质:在特定条件下,系统可持续执行全部驾驶任务,人类驾驶员无需持续监控。 · 现状:L3级功能已在国内部分城市(如北京)启动试点,但尚未大规模普及。 #新能源电动汽车 #无人驾驶 #dou是好车 #湖南湘东律师事务所 #株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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