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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洛熙的事件,本律师一直在关注,因为本人女儿也出现过类似的情况,在我女儿三个月大的时候突然发烧,到某儿保治疗,某医生称我女儿心脏卵圆孔未闭合,可能是先天性心脏病,同时称我女儿可能存在细菌性脑炎的情形,建议骨穿。当时我老婆就突然情绪崩溃流泪,称孩子都挺健康的,就是有点发烧而已。在焦虑中,医生在住院当晚多次来要求骨穿,但是孩子才三个月大呀!我本人坚决不同意骨穿,我爱人害怕小孩真的有事,就在同意骨穿上签了字,结果不出意外都是正常的。在同病房的一个宝妈说婴儿心脏卵圆孔未闭合是正常的,等年纪稍微大一点,就会闭合的,后面等女儿稍微大一点,我们去做体检检查一切正常!但是我们对该知名医院的医生的专业性和责任心打了一个大大的问号。 回归到本次事件,医院方对于小洛熙的诊疗活动,医院是否做过手术风险评估,是否充分告知家属手术的风险大小,医生对于小洛熙的病情是否被夸大等等。作为律师,我们当然要从理性客观的角度去分析该事件: 首先,该医院医生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罪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的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该罪的构成的要件:1.犯罪主体为医务人员,指依法取得执业资格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在主观方面须严重不负责任(重大过失)这是本罪的核心和难点。当然本罪是“过失犯罪”,医生主观上不能是故意伤害或杀人。如果是故意,则构成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3. 在客观方面系实施了违反规章制度的医疗行为, 具体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4.危害结果为造成法定严重后果,即必须造成了 “就诊人死亡” 或者 “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综上,涉事医生如果要定医疗事故罪,核心就是其是否达到“严重不负责任”的程度,其次就是通过技术鉴定或者司法鉴定,用以判断该医生的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损害结果的因果关系及参与度。 其次,就是民事赔偿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医务人员在实施手术等诊疗活动前,必须向患者或其近亲属说明病情、医疗措施、风险、替代方案等,并取得明确同意。如果医方未能充分说明,或其决策与医学常规严重不符,可能构成对患者知情同意权的侵犯。另在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小洛熙#小洛熙妈妈 #小洛熙事件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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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医播客 第11期 别让诉讼帮凶,小洛熙案的维权陷阱 #北京最有名的医疗纠纷律师 #斗医播客 第11期 别让诉讼帮凶,#小洛熙案的维权陷阱 #医疗事故律师 #民法典五周年之熙熙风险行医权争议 5个月大的小洛熙,在7小时手术中离世,留给父母无尽悲痛。但当他们以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起诉时,却可能踏入维权陷阱——将涉嫌欺骗诱导的高风险过度医疗,降级为普通医疗过错。 在集齐患方升级维权的所有要件之后,却走向了分水岭的危险面,降级维权。 过度医疗与医疗过错,法律定性天差地别。前者是医疗机构违反诊疗规范,为谋利故意实施不必要治疗,属违法性欺诈行为;后者仅指合法诊疗中医护的技术过失,责任轻、追责难。小洛熙案中,尸检报告与术前诊断矛盾,3mm房缺被推上高风险手术台,这更符合"超出病情需要"的过度医疗特征。 若按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常规诉讼,焦点会转向"手术操作是否有误",而非"手术是否该做"。这恰恰避开了核心矛盾——是否存在欺骗式诱导、是否无明确手术指征。一旦被定性为医疗过错,医疗机构的系统性违法将被掩盖,涉事医生仅需承担轻微责任。 天斗医号资深患方律师用九十多条短视频的呐喊只为提醒:维权方向错则满盘皆输。小洛熙的悲剧,不该止于个体过失认定。唯有紧盯"过度医疗"核心,揪出欺骗诱导的违法本质,才能让真相大白,让类似悲剧不再重演。别让错误诉讼策略,成为伤害孩子的又一把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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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案斗讯23:小洛熙电子父母呈现的医疗纠纷患方律师新文化 #医疗纠纷律师 #医案斗讯 #小洛熙电子父母 #为小洛熙发声 #电子妈妈 当千万网友化身“电子父母”为不幸夭折的5月龄女婴小洛熙呐喊时,一场关乎医疗知情权与正义的热议正因医疗律师的关注而迎来关键转折。 大家好,这里是天斗医号患者权利保护组,患方依法维权理论策略中心。我是北京的医疗纠纷律师宋中清。本期稿源:深度思考。 一、小洛熙事件的医疗争议核心 手术过程重大疑点:宁波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院为小洛熙实施心脏修补术,术前沟通手术时长为2.5-3小时,实际耗时长达7小时且术中两次开胸缝合未告知家属;患儿术后在ICU离世,病历记录与实际情况矛盾(如抢救时标注“生命体征平稳”)。 行医权合法性争议: 医方以“上海专家主刀”吸引家属同意手术,但专家未实际到场,涉嫌虚假宣传诱导; 患儿“心房膈肌圆孔未闭”被医学界普遍认为可能自愈,医方坚持手术必要性存疑,或涉过度医疗。 关键证据博弈:法医刘良已完成异地尸检,核心证据即将公布,案件进入维权分水岭阶段。若证实医方篡改病历、违反知情同意权,可直接推定医疗过错。 二、“电子父母”现象:全民共情推动的维权浪潮 情感动因:网民自发成为小洛熙的“电子妈妈/爸爸”,源于对医疗过程细节的悲愤——如孩子离世时眼角含泪、饥饿超20小时、家属被拒探视等遭遇,触发群体性母婴保护本能。 行动支持: 线上:通过话题扩散(如“我为小洛熙发声”)、购买推广提升事件关注度; 线下:为家属祈福、向监管部门发声,形成舆论监督合力。 核心诉求:强调“真相是给全天下电子爸妈的”,要求彻查涉事医生过往医疗纠纷(网传其有同类事故前科),推动医疗透明化。 三、天斗律师的角色与破局策略 专业介入基础: 已制作10期专题法律课剖析案件,总阅读量超140万,重点质疑医方侵犯知情权、行医程序违法; 关联“三婴悲剧”(小俊熙、小暖崽案),指出若首例纠纷早被行业警示,后续死亡或可避免。 关键诉讼策略: 程序漏洞击穿:聚焦未获监护人签字擅自扩大手术范围、隐瞒术中风险等,援引《民法典》第1219条主张行医权无效; 绕过医疗事故鉴定:若证实病历造假,可直接适用《民法典》第1222条推定医方过错,加速追责。 风险预警:公开提醒家属慎选维权路径,避免陷入“表面安稳的陷阱”,强调未来一周是锁定证据、一剑封喉的窗口期。 四、事件背后的制度性警示 该案折射出医疗公信力危机:知情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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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医播客 第2期 为小洛熙发声的律师天团以法为刃刺破医疗黑箱 #北京医疗纠纷律师 #斗医播客 第2期 #为小洛熙发声的律师天团 :以法为刃,刺破医疗黑箱 #小洛熙 #医疗事故律师 五个月大的小洛熙,还没来得及完整感受世间温暖,就因一场充满争议的心脏手术永远离开了。这场悲剧牵动着千万网友的心,无数人化身“电子父母”为她呐喊,而一群专业律师的挺身而出,更让维权之路有了坚实的法律支撑。截至目前,已有多位深耕法律领域的律师公开为小洛熙发声,用专业视角拆解疑点、指引方向,成为守护正义的核心力量。 核心发声律师:以专业破局,为真相护航 宋中清(北京医疗纠纷律师,2005年度中国十大律师名人之一,被媒体称为中国医疗纠纷诉讼第一人) 作为深耕患方维权二十四年的资深律师,宋中清是为小洛熙发声的核心力量之一。他带领天斗医号患者权利保护组,连续制作90期普法短视频,总阅读量超1000万,用通俗语言拆解案件关键疑点。他直指医方三大核心违规:术前以“上海专家主刀”虚假诱导、术中两次开胸未告知家属、病历记录与实际情况矛盾,更结合《民法典》第1219条、1222条,提出“击穿程序漏洞”“绕过医疗事故鉴定直接推定过错”的维权策略,为家属和公众提供了清晰的法律路径。他还关联“小俊熙、小暖崽案”,呼吁警惕医疗领域的“沉默共谋”,推动制度性整改。 李真(北京声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作为争议解决领域的资深律师,李真以冷静专业的视角解读事件核心。他明确指出医疗纠纷的关键在于医疗鉴定报告,需待其明确医生操作是否违规、过错与损害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等核心问题,才能作出实质性评判。她同时科普了医疗纠纷的处理流程,强调律师在协助当事人维权、明确责任与赔偿主张中的重要作用,引导公众理性看待事件进展,避免过早站队评判,为舆论注入理性力量。 潍坊荣晟远律师(高级合伙人) 事件通报后,潍坊荣晟远律师第一时间发声,痛斥医方漠视生命的行为。他梳理了事件关键时间线:2025年11月14日事件发生,12月14日官方通报确认手术失误,主刀医生、麻醉医生等被暂停执业,院长、副院长受处分。他呼吁全社会关注医疗安全,希望小洛熙的悲剧能敲响警钟,让医院回归救死扶伤的本质,守护每个孩子的平安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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