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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君开讲:不知不觉中“蒸发”的年假 #年休假 前两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了篇文章,回应一个问题:必须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才能休年假吗?评论区直接“炸”了。因为答案是:不用。只要你累计工作满1年,不管是不是在同一用人单位,都可以休年假。我敢打赌,绝大多数HR(负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从来没告诉过你这件事。 你的年假到底是怎么没的?我总结了四种常见的陷阱,你对照看看。陷阱一,叫偷梁换柱;陷阱二,叫过期作废;陷阱三,叫团建冲抵;陷阱四,叫工龄清零。 这些操作明明违法,为啥这么普遍?说白了两点:一是违法成本低,员工轻易不会去走法律程序;二是“请假羞耻”心理作祟,周围的人没休,你也不敢休。年假就这么变成了纸面权利。 但这件事,正在被认真对待。2025年中办、国办印发的《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整个第二十一条180多个字,写的就是保障休息休假权益,明确要把带薪年休假落实情况作为重点监督内容,不得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提振消费为啥要管休假?因为没时间哪来消费。更重要的是,长期不间断工作,透支的是精气神,降低的是生活质量。勤劳是美德,但休息不是罪过,忙碌更不应该占据生活的全部。 我建议你现在就打开考勤系统,查一下去年年假休了几天,再算算本来应该有几天。中间的差值,就是你被“蒸发”掉的假。如果差值不是零,记得保留证据: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请假邮件、聊天记录。协商不成可以投诉,投诉不行可以仲裁,仲裁不服还能起诉。 我知道很多人会说“算了吧,惹不起”。这我理解。但至少,咱得先知道自己有哪些权利,才能在关键时刻做出选择。你也可以点赞这条视频、这篇评论,让更多人看到。什么意思?你懂的。最后建议自行搜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全文不长。你年休假的法定权利,里边都有。 我们不只是要发展,还得让发展的成果、政策的好处,真正体现到每一个人身上。忙碌的同时别忘了养精蓄锐,该休假休假,实现更加充分和灵活自主的假期安排,大家的幸福指数才会越来越高。我是党报评论君,今天就聊到这儿,咱们下期见。(作者:孟繁哲)#评论君开讲 #媒体精选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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