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闻特公司“1·8”闪燃事故,员工将正庚烷违规倒桶转移过程中,遇上静电引发火灾事故!按《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 50160-2008(2018版)),正庚烷属于甲B类可燃液体,必须埋地储存。 上海化学工业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沪化安委办〔2026〕1号 关于索闻特公司“1·8”闪燃事故的情况通报 园区各企业: 2026年1月8日7时45分左右,索闻特环保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发生火灾。经初步了解,事故发生在该企业装卸场地,由于装有正庚烷物料的吨桶底阀泄漏,现场人员对装有正庚烷物料的吨桶进行倒桶操作,在正庚烷溶剂(甲类易燃液体)倒桶转移过程中,员工违章操作,在已经释放吨桶中的正庚烷后才插入静电导除棒,导致在插入的瞬间静电引燃正庚烷可燃蒸汽,爆燃起火,事故详细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这起事故是一起典型的因违章操作导致的火灾事故,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是影响极其恶劣,教训极为深刻。为深刻吸取此次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发生,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 (一)风险意识能力差,险辨识评估未落实。在发现易燃液体泄漏后,未进行先期的处置,未意识到正庚烷的易燃易爆特性和泄漏存在的安全风险,盲目进行倒桶。 (二)操作规程形同虚设,员工作业肆意而为。在对原装有正庚烷物料的吨桶进行倒桶转移过程中,操作人员无视操作规程,凭借“方便主义”,未按照操作流程先进行静电导除再放料,同时也未注意到液体的流速控制。 (三)应急能力欠缺,现场应急器材不全。在初期起火后,引起泄漏的正庚烷形成地面流淌火时,仅用干粉灭火器进行喷灭,未使用消防沙进行覆盖灭火。 (四)日常管理薄弱,员工教育培训不足。操作规程的培训、日常安全行为的管理、风险意识和风险辨识的培训等均缺乏系统性的管理和规范化的操作流程培训。日常管理松散,培训教育形式化。 (五)现场管理差,隐患排查走过场。长期存在的现场安全隐患排查不力,未能对显而易见的员工此类不安全行为等安全隐患进行及时纠正,存在隐患排查走过场现象。 二、有关要求 为深刻吸取“1·8”事故教训,严防类似事故发生,切实保障生产安全,自即日起至2月底,部署开展园区安全生产大排查,现就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主体责任。结合事故暴露的问题,各企业应举一反三,迅速开展冬季装置设施防静电的自查自纠工作。企业严格按照《防止静电事故通用要求》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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