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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对方父母出首付房产证写我俩名,离婚时首付要还给他爸妈吗? 婚后买房,对方父母出了首付,房本上却写的是你们夫妻两个人的名字。现在要离婚,这笔首付款要不要还给他爸妈?这是很多夫妻都会遇到的难题。 法律上的核心逻辑是:房产证上写了你们两个人的名字,这首先在法律上就被推定为,对方父母是对你们“夫妻双方”的赠与。这笔钱已经转化为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并体现在了这套共有的房子上。 但是,这里有三个“除非”的例外情况,如果符合,这笔钱就可能需要处理: 除非有明确的借款协议。如果对方父母能拿出白纸黑字、有你们夫妻双方签字的借款合同或借条,那这就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需要由你们共同财产来偿还。 除非有明确的赠与协议。虽然少见,但如果对方父母在出资时,通过书面协议明确表示这笔钱 “只赠与给自己子女一方” ,那么这笔首付对应的房产份额可能被视为其子女的个人财产,在分割时需要先扣除。 除非你们夫妻内部有特殊约定。如果你们自己签过协议,约定了这笔首付款未来要归还,那么这份约定在你们夫妻之间是有效的,分割财产时需要根据协议来履行。 所以,总结起来就一句话:看证据,不看人情。 对方父母如果主张是借款,就必须拿出借据;如果主张是只赠与给自己孩子,就必须拿出书面约定。如果什么都没有,仅凭口头说法,法律上通常就认定为对你们夫妻的共同赠与,离婚时作为共同财产一并分割即可。 如果你正面临类似情况,请先冷静地梳理一下,当时到底有没有留下任何书面凭证。#宋牧律师事务所 #邵东律师事务所 #邵东离婚律师 #房产分割 #离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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