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berty2周前
随便带入一个谁 我喜欢一个人,他是一个很感性的男孩子。 他很喜欢听歌。民谣?还是蓝调?摇滚也行。他是因为喜欢旋律才喜欢听歌,而不是为了某种类型而强迫自己去听。他一直说,听歌是为了让自己身临其境,这或许也是这首歌被写出来的意义。 很好的一个出发点,只不过缺了点什么。 他总是赋予一首歌一种意义,所以当这种意义成了他心口的一种痛,他再也不愿意再去听曾经自己总循环播放的那首。我说过,他太感性了,听歌时总是把自己代入。 他也总是害羞。他爱唱歌,但他无法把这种爱唱出来。太过生动还是太过平淡的感情都会毁了这首歌的旋律。仔细斟酌去好好感受它吧。却又将自己代入。我笑他唱歌怪怪的,他恼火得快要杀了我。 可惜了一首歌,带给他的并没有太多快乐,以至于到后来,再次点开曾经的循环播放,却少了那份最难忘的痛楚。我想,这或许也是一种意义。 去喜欢一个人太难,我们总是吵架。吵一首歌的热度不该这么高,吵一段旋律不该这么感伤。喜欢你好难,喜欢你这个感性的男孩子更难。你为什么把自己包装,可你的歌如此细腻。装出你的钝感,带着你的敏感越活越灰暗。我的日记本断断续续,怎么又写了一年。 还好你没那么任性,我喜欢的你还好有在被别人喜欢,你也能知道幸福到底是什么样。还好有他们,你所幸福的点又会高一个层次。难道我永远也不能到达那一层次吗?为什么,我们在一起的时光,只是怀念一下就感觉幸福到了极点。这种自娱自乐的小游戏,自己反应过来都觉得好笑。 我喜欢这个男孩子,全世界都知道。来年见,来年见,来年见。#随笔 #我怀念的 #孙燕姿 #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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