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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慎使用汽油清洗设备 谨慎使用汽油清洗设备 我们在企业的设备维修现场,有没有看到维修人员用汽油来清洗拆下的零部件?汽油清洗去油污效果确实好,但是汽油的安全风险也是确实的高,如果现场没有完善的安全措施,仍然按以往的操作经验来用汽油清洗设备和零部件,是很容易引发燃爆事故的。 先回答一个问题:汽油蒸汽能不能爆炸?什么情况下会爆炸? 我们知道,汽油的闪点是小于-18℃(数据来源:GB50058-2014《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也就是说环境温度只要大于-18℃,汽油挥发蒸汽和空气混合就能在区域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遇到火源就能爆炸。 我们进行设备维修时作业场所的温度显然是大于-18℃的,那么显然使用汽油清洗设备和零部件就有极高的燃爆风险。 所以,在《化工防火防爆十大禁令》中,第4项就是“严禁用汽油、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工具、衣服和地面。”在GB 12158-2024《防止静电事故通用要求》第8.3.3条就是“不应使用汽油、苯类等易燃溶剂对设备、器具吹扫和清洗”。 在《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第七条明确 机械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六)使用可燃性有机溶剂清洗设备设施、工装器具、地面时,未采取防止可燃气体在周边密闭或者半密闭空间内积聚措施的。 特殊情况下,如果我们必须使用汽油等可燃性有机溶剂清洗设备设施、工装器具、地面时,应采取机械通风等措施防止可燃气体在密闭空间或者半密闭空间内积聚,采取隔离、封堵等措施防止可燃气体逸散到周边密闭或者半密闭空间内。 所以,我们应尽量避免使用易挥发性溶剂如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液体来擦洗设备、工具、衣服和地面。必须使用时一定要做好现场的火源热源管控,并有良好的通风排风措施。 #火灾爆炸危险#防爆#汽油#挥发性溶剂@安全专家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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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事故案例:在存放过易燃物品的容器上方动火作业,焊渣落下导致发生闪爆。 (网络视频仅供学习参考,若有侵权,联系删除) 针对这起事故案例警示(包括但不限于) 1、落实动火作业前的风险辨识与隐患清除、重视 “残留风险” 2、存放过易燃物品的容器,即使已排空、清洗(置换),也不能直接判定为 “安全状态”。 3、动火作业前,必须对容器进行彻底清洗置换,可采用清水、专用清洗剂反复冲洗内壁及死角,必要时通入氮气、二氧化碳等惰性气体置换内部残留的可燃蒸气,直至检测合格。 4、不仅要检查容器本体,还要排查容器周边地面、缝隙、下水道等区域,是否有滴落、渗漏的易燃残留物,防止焊渣掉落至这些区域引发二次风险。 5、确认容器清洗置换记录、风险辨识报告、安全措施方案是否齐全有效,严禁未经审批或 “先动火后补票”。 6、在容器上方动火时,必须设置防火毯、接火盆等专用工具,全程拦截、收集掉落的焊渣,防止焊渣接触容器或周边残留的易燃物。 接火设施需覆盖焊渣可能飞溅的全部范围,且材质需具备耐高温、阻燃特性。 7、配备充足的应急器材与监护人员 8、划定警戒区域,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9、定期对焊工、监护人员等开展专项培训,重点讲解易燃物品残留特性、动火作业安全规范、应急处置流程等内容,杜绝 “经验主义” 和 “侥幸心理”。将事故案例纳入全员安全培训内容,做到警钟长鸣。 10、牢记:“空容器不等于安全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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