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0 / 06:25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147
00:00 / 01:26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3639
00:00 / 00:42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423
00:00 / 03:11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451
患病失能的打工人,国家叫你领津贴了 #法律常识 #非因工负伤 #患病失能 #病残津贴 #劳动法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而散失劳动能力,该怎么办?可能有人会说,不是有病退的政策吗?但很遗憾,从2025年1月1日起,病退这项政策已退出了历史舞台。不过,不用担心,2024年11月29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经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申请按月领取病残津贴。哪领取病残津贴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 根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的规定,申请领取病残津贴,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且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二是经最后参保地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病残津贴待遇根据参加基本养⽼保险缴费年限和距离法定退休年龄的长短而不同。其中,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达到领取基本养⽼⾦最低缴费年限,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在5年以内的,按退休⼈员基本养⽼⾦计发月病残津贴;已满累计缴费年限,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按退休⼈员基础养⽼⾦计发月病残津贴。累计缴费年限不满领取基本养⽼保险金最低缴费年限的,累计缴费年限不足5年的,⽀付12个月的病残津贴;累计缴费年限满5年以上的,每多缴费1年,增加3个月的病残津贴。
00:00 / 01:57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