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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位购买一汽丰田亚洲龙的消费者投诉称,其2022年11月购买了一辆2 2款丰田亚洲龙2.5双擎车,2024年1月1日行驶在高速上时发动机突然冒烟了,同时闻到烧机油的味道,于是立即拖车到4S店处理,打开发动机发现里面一堆碎屑。该车主明确提出要品牌技术专家前来现场拆解分析,厂家都以繁忙为由拒绝,最后授权4S店自己拆解。但是,拆解过程中未通知车主去现场确认,相当于私下拆完了然后给到车主一份判定,告知他非汽车本身质量问题,这让车主难以相信和接受,多次沟通未果。 车主的问题是: 1、您觉得4S店在拆解检查过程中未通知消费者现场确认,是否违反相关消费者权益法? 2、目前该车主的诉求是车辆在三包期,质量问题需要更换车辆或进行发动机赔付;如果确定不是质量问题,需要出具书面通知并盖公章。您觉得他的这些诉求是否合理? 3、距离事故发生已经过去2个月,车主认为厂家处理进度太慢,互相推诿,当消费者遇到这样的情况您认为该如何维权? 法学博士、王博律师认为: 一、关于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的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或使用的商品及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在本案中,您有权获取关于所购买或使用商品的真实信息。4S店未经您同意私自拆解发动机的行为,没有充分尊重您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可能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特别是在您明确要求品牌技术专家亲自到场拆解分析,并希望能够亲自确认拆解过程的情况下,4S店的处理方式显得明显不当。 二、关于更换车辆或发动机赔付的诉求:依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21年7月22日公布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即“三包规定”),对于大宗商品如汽车,在三包有效期内若发现质量问题,消费者有权要求修理、更换或退货。“三包规定”)第22条规定:“家用汽车产品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7日内,因质量问题需要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或者其主要零部件的,消费者可以凭购车发票、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销售者应当免费更换或者退货。”第20条规定:“家用汽车产品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因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的主要零部件出现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修理者应当免费更换。” 但是,根据该消费者提供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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