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们,住建部 3 月 31 日发布的《住宅项目规范》,可是和咱们物业工作息息相关!这次新标准围绕安全、舒适、绿色、智慧四大目标展开,物业人需要从以下三个关键时期发挥作用。#物业#物业服务#物业人#住宅新规 一/前期介入期 从物业服务的角度,可以依据新规范,对住宅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等方面提出更具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例如,根据隔声性能指标从不大于 75 分贝降到 65 分贝的要求,对墙体和楼板的材料选用、施工工艺等提出建议,以减少后期的噪声超标问题等。 二/承接查验期 新规范对住宅的各项设施设备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如建筑层高、电梯设置、隔声性能/日照时间等。这使得物业在承接查验时,有了更具体的标准和依据,能够更准确地检查和验收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是否符合要求,其中,应特别注意的是,顶层电梯设备间噪音标准的验收管理。 三/入住服务期 适老化设计是这次的一大亮点。卫生间要设扶手或预留安装条件,每个单元至少有 1 个无障碍公共出入口。对这一新规,物业需提前更新服务手册,调整动线和设施设备巡检频次。在日常服务中更加关注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需求,提供更多适老化服务。 新规范的实施,对物业行业既是挑战,也是机遇。咱们只有吃透新规,才能提升服务质量,满足业主对高品质居住环境的需求。欢迎点赞收藏,关注我,一起聊聊物业的那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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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们注意!小区公共收益怎么花有规矩了 7月7日,省住建厅、发改委、公安厅、自然资源厅、人行五部门印发《湖北省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住宅小区至少八种收入来源属于业主共有,而公共收益使用时只能用于七个方面。这一管理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 《湖北省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公共收益属于业主共有,来源包括但不限于: (一)利用业主共有道路或场地停放车辆所得的场地使用费; (二)利用业主共有场地开展商业活动及投放快递柜、饮水机等设施所得的收益; (三)利用业主共有场地、灯箱、单元门、外墙、屋面、围墙、大门道闸等设置户外广告,以及利用电梯轿、单元门厅、走廊通道等设置室内广告所得的收益; (四)利用业主共有的文体设施所得的收益; (五)利用业主共有的配套房屋所得的收益; (六)对通信运营商设立的通信基站等设备所收取的占地费或场地使用费; (七)相关单位支付的归业主共有的违约金、赔偿金、补偿费、旧设备残值等; (八)公共收益的存储利息,以及其他依法属于业主共有的收入。 在使用管理方面,明确规定公共收益的使用由业主大会决定。公共收益主要用于补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用于下列支出: (一)业主共有部分维修、更新、改造和应急处置、房屋保险和体检费用; (二)业主大会筹备召开费用; (三)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 (四)公共收益的记账管理、审计、信息公开所需的费用、税费; (五)业主委员会经济责任审计费用; (六)业主共有部分水电公摊费用等支出; (七)经业主大会表决同意的其他费用。 《湖北省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业主对公共收益收支情况有异议的,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服务人应当接受查询并及时答复。专有部分面积占20%以上且人数占20%以上的业主对公共收益收支情况有异议的,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服务人应当作出书面说明,并可以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开展审计。#物业生活@物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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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住建部意见征求稿 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关于进一步完善建筑市场监管机制 持续优化建筑市场环境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是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发布的,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是2025年12月10日。 我们重点关注的是通知里的第三条,《严格注册执业人员管理》。 以上全文主要分为4个小段落,其中第1段,“完善平台功能,强化信息公开,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示注册人员变更注册单位次数和注册轨迹。”是整个第三条的概括性描述,也就是将通过四库一平台的线上公示功能实现对注册执业人员的严格管理,做到公开透明可查。 第2、3、4段,是对第1段的具体展开和实操: 其中第2段“加强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变更管理,规范企业资质申报行为,对1年内变更注册单位2次及以上的注册人员,再次申请注册时不适用告知承诺制”,这段表达的是一年内轨迹≥2次的注册人员,再次申请注册时,不适用于告知承诺制了。这并不是说不能注册了,只是注册的时候,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了,比如可能是社保材料、继续教育证明材料等等,材料真实有效且能证明是唯一社保的情况下,还是可以正常注册的。这条一旦实行,打击最大的就是不唯一社保的短期注册人员,那将是毁灭性的,直接从源头扼杀了不唯一社保的短期注册的可能性。 第3段“在注册人员提出注销、变更等申请时,对注销、变更后注册人员不再达标的企业进行预警提醒”,这条我觉得才是重中之重,重点考察监督的是企业,防止企业为了资质办理延续,只短期用证,资质审批通过后,就撤注册人员的情况。就是如果实施了,不管企业资质是否已经办理完毕,只要企业系统上有注册人员变动时,系统就会自动核查变动后注册人员是否达标,不达标自动进行预警提醒,也就是实现注册人员不足的自动报警。所以这条的落实情况好坏,才是最影响注册人员需求数量的,防止企业资质裸奔。 第4段“注册人员在2年内只能用于1家企业申请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的资质”,这条的关键点是“建设部审批的资质”,也就是这条只针对于甲级/特级资质的规定,乙级资质是不受影响的。也就是无论你的注册轨迹是1年1次还是2年1次,反正在2年内,就只能用于1次甲级资质的申报,而且还并不是说你的轨迹是1年1次,就不能用于甲级资质申报了,重点是2年内只能用1次,并不是2年内不变更才能用。#证书兼职#住建部新规 #资质#注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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