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是我最喜欢的城市。 小时候第一次去北京是因为北京开了巧克力博物馆,妈妈带我去玩。后来又快奥运了,我吵着要去看福娃和水滴。我就记得北京总是最先有好多好玩的东西。中学的时候我很喜欢看《北京遇上西雅图》和《蓝宇》,我印象里的北京是凛冽的、温暖的,闷青色的巨型钢筋、锈红色的古建筑,再加上许许多多星星点点的暖黄色灯火,现代感和历史厚重感中和得刚刚好。 后来高干题材的小说火起来,我最喜欢的博主发了一组很精致很漂亮的照片,背景是国贸夜景,配文是“北京,让我与你所有的灯火干杯”。坐在车上,朋友指着窗外的居民楼,开玩笑地问我:“你说,这些房子,我们什么时候买的起?”这些时刻,才意识到我和北京的距离。 今天是我第一次一个人来北京。看过很多城市,我还是最喜欢北京。长大之后,我对北京的印象也开始立体化起来。之前看到一句话:人要被繁华震撼过,也被质朴感动过,才能积累生命的厚度。二十几岁的我偶尔会被成功、金钱所迷惑,有时会害怕不爬到万家灯火的高处,就不会拥有幸福。 我拍视频的时候,后面的爷爷奶奶正在聊天:“您慢点吧,快回去吧,下大雪啦。”如果能积累足够多因质朴而感动的瞬间,或许就会明白,繁华也不过是一盏盏灯火。不必与所有的灯火干杯,只与面前的这一盏就够了。#l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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