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0 / 05:47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5121
00:00 / 00:18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9
一、水和焦油的处理方案 1. 焦油处理 • 预处理脱除:气化前对生物质原料进行干燥(含水率降至15%以下),减少焦油生成基础;气化过程中采用高温气化(800℃以上),或添加石灰石、白云石等催化剂,促进焦油裂解为小分子气体。 • 后续净化:采用“旋风分离器+陶瓷过滤器”去除颗粒杂质后,通过“喷淋吸收法”(用轻油、甲醇等溶剂)或“吸附法”(活性炭、分子筛)吸附焦油,也可采用“电捕焦油器”通过高压电场捕集焦油雾滴。 • 资源化利用:收集的焦油可经精制后作为燃料油、化工原料(如生产炭黑、酚类化合物),实现减废与回收。 2. 水处理 • 来源区分:气化炉产生的水主要包括原料水分蒸发的“工艺水”和焦油净化过程中产生的“含焦油废水”。 • 处理流程:含焦油废水先经“隔油池”分离浮油(回收再利用),再通过“厌氧生物处理+好氧生物处理”降解有机污染物,最后经“沉淀、过滤”达标后排放;工艺水可经沉淀、过滤后循环用于原料干燥或喷淋系统,实现水资源回用。 二、水和焦油的危废属性判定 • 焦油:属于危险废物,因其具有毒性、易燃性,且含有酚类、多环芳烃等有害成分,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归类为“HW11 精(蒸)馏残渣”或“HW08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具体需结合产生工艺),需按危废管理规范储存、运输和处置。 • 气化产生的水:需根据水质判定——若仅为原料蒸发的工艺水(无焦油、污染物),不属于危废;若为含焦油、酚类等污染物的废水,且经检测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则需按危险废物或有害废水管理,不可随意排放。
00:00 / 00:09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14
生物质节能环保下吸式气化炉设计图纸技术 一、水和焦油的处理方案 1. 焦油处理 • 预处理脱除:气化前对生物质原料进行干燥(含水率降至15%以下),减少焦油生成基础;气化过程中采用高温气化(800℃以上),或添加石灰石、白云石等催化剂,促进焦油裂解为小分子气体。 • 后续净化:采用“旋风分离器+陶瓷过滤器”去除颗粒杂质后,通过“喷淋吸收法”(用轻油、甲醇等溶剂)或“吸附法”(活性炭、分子筛)吸附焦油,也可采用“电捕焦油器”通过高压电场捕集焦油雾滴。 • 资源化利用:收集的焦油可经精制后作为燃料油、化工原料(如生产炭黑、酚类化合物),实现减废与回收。 2. 水处理 • 来源区分:气化炉产生的水主要包括原料水分蒸发的“工艺水”和焦油净化过程中产生的“含焦油废水”。 • 处理流程:含焦油废水先经“隔油池”分离浮油(回收再利用),再通过“厌氧生物处理+好氧生物处理”降解有机污染物,最后经“沉淀、过滤”达标后排放;工艺水可经沉淀、过滤后循环用于原料干燥或喷淋系统,实现水资源回用。 二、水和焦油的危废属性判定 • 焦油:属于危险废物,因其具有毒性、易燃性,且含有酚类、多环芳烃等有害成分,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归类为“HW11 精(蒸)馏残渣”或“HW08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具体需结合产生工艺),需按危废管理规范储存、运输和处置。 • 气化产生的水:需根据水质判定——若仅为原料蒸发的工艺水(无焦油、污染物),不属于危废;若为含焦油、酚类等污染物的废水,且经检测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则需按危险废物或有害废水管理,不可随意排放。
00:00 / 00:09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8
00:00 / 02:31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144
00:00 / 01:41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NaN
00:00 / 01:24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1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