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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不能放纵到让人心寒——废除死刑制度就能让社会变得更美好吗? #死刑制度 #文明 #人权 #社会秩序 死刑,是剥夺犯罪人生命的刑罚,属于所有法律责任中最严厉的责任,适用于罪大恶极、民愤极大、严重危害他人、国家和社会的犯罪分子。我国现行刑法中,有46个罪名的最高刑是死刑,目的就是通过对符合判处死刑条件的人,以剥夺生命的方式进行惩罚,从根本上防止其再犯,对潜在的可能犯罪的人的警告和震慑,对被害人及其家属的安抚,以及对一般守法者的肯定,从而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实现社会正义。 在社会的文明程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人们的自觉性,还有待加强的整体环境下,以尊重生命为理由,主张废除死刑制度,是不符合基本人道的; 放弃广泛的文明,而追求狭隘的文明,着实算不上真正的文明。社会的文明程度是决定刑事立法的前提和基础,那些主张废除死刑制度,就标志着国家文明的论调,其实是把两者的关系搞反了; 死刑制度的存废,是立法问题,而有没有冤假错案,是否错杀误杀,是执法和司法问题,只有真正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才可能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才可能避免错杀、误杀,两者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如果以废除死刑制度的方式,来避免错杀、误杀,本身就是对执法,或司法过程中不依法办事,漠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生命行为的变相承认和纵容,是典型的本末倒置。 法不能放纵到让人心寒,一旦违背这一规则,那就有恶法之嫌了,恶法本就是文明的天敌,其实那些把自己标榜为文明国家的法律制度及社会现状就已经证明,在整体社会条件不合时宜的情况下废除死刑制度的理由是不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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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解禁烟花爆竹:从全面禁放到科学限放的治理转型 政策背景:废止“史上最严禁放令” 2025年12月16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宣布废止12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正式废止2020年8月17日实施的《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该通告曾被称为“史上最严禁放令”,自2020年10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除省外途经合法车辆外)和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此次废止意味着山西省成为全国首个在省级层面全面废止烟花爆竹禁放令的省份,标志着其管理政策从“全面禁放”转向“科学限放”。 政策动因:多重因素推动调整 1. 法律依据变化 2023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审查指出,部分地方性法规中“全面禁燃禁售烟花爆竹”的规定与《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上位法精神不一致。这些法律法规并未对销售、燃放符合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作全面禁止性规定,促使地方重新审视政策合法性。 2. 民生诉求与文化传承 烟花爆竹是春节的重要文化符号,承载着民众对传统年俗的情感需求。近年来,民间呼吁“限放”的声音日益高涨,山西的调整被视为对群众文化需求的回应。例如,忻州市民在政策调整后表示:“终于能重温小时候过年放烟花的快乐了。” 3. 产业与经济考量 烟花爆竹产业链涉及生产、运输、销售等多个环节,全国超百万从业者受禁放政策影响。山西的调整为相关产业复苏释放了积极信号,政策上热搜当日(12月22日),A股烟花概念股同步活跃,多家企业涨停。 配套措施:精细化管理平衡安全与年味 山西省并非“无底线放开”,而是通过废止旧文件为精细化管理腾出空间,后续出台多项配套细则: 1. 经营安全监管 • 每个县级行政区内设立的烟花爆竹仓库不超过2个,且不得在城市建成区内设立。 • 零售店(点)选址需符合国家标准,严禁“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场所申请零售许可。 • 严格执行“企业申请、系统配号、两级发证、属地监管”的许可流程,从源头压实安全责任。 2. 燃放区域与时间划定 • 忻州市:划定“禁止燃放区”(如国家机关、学校、养老机构等地点及周边)与“限制燃放区”。在限制区内,允许在腊月二十三、除夕至初五、正月十四至十六、二月初二等时段全天燃放,其他时间禁止。 • 太原市:虽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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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解禁烟花爆竹:从全面禁放到科学限放的治理转型 政策背景:废止“史上最严禁放令” 2025年12月16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宣布废止12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正式废止2020年8月17日实施的《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该通告曾被称为“史上最严禁放令”,自2020年10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除省外途经合法车辆外)和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此次废止意味着山西省成为全国首个在省级层面全面废止烟花爆竹禁放令的省份,标志着其管理政策从“全面禁放”转向“科学限放”。 政策动因:多重因素推动调整 1. 法律依据变化 2023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审查指出,部分地方性法规中“全面禁燃禁售烟花爆竹”的规定与《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上位法精神不一致。这些法律法规并未对销售、燃放符合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作全面禁止性规定,促使地方重新审视政策合法性。 2. 民生诉求与文化传承 烟花爆竹是春节的重要文化符号,承载着民众对传统年俗的情感需求。近年来,民间呼吁“限放”的声音日益高涨,山西的调整被视为对群众文化需求的回应。例如,忻州市民在政策调整后表示:“终于能重温小时候过年放烟花的快乐了。” 3. 产业与经济考量 烟花爆竹产业链涉及生产、运输、销售等多个环节,全国超百万从业者受禁放政策影响。山西的调整为相关产业复苏释放了积极信号,政策上热搜当日(12月22日),A股烟花概念股同步活跃,多家企业涨停。 配套措施:精细化管理平衡安全与年味 山西省并非“无底线放开”,而是通过废止旧文件为精细化管理腾出空间,后续出台多项配套细则: 1. 经营安全监管 • 每个县级行政区内设立的烟花爆竹仓库不超过2个,且不得在城市建成区内设立。 • 零售店(点)选址需符合国家标准,严禁“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场所申请零售许可。 • 严格执行“企业申请、系统配号、两级发证、属地监管”的许可流程,从源头压实安全责任。 2. 燃放区域与时间划定 • 忻州市:划定“禁止燃放区”(如国家机关、学校、养老机构等地点及周边)与“限制燃放区”。在限制区内,允许在腊月二十三、除夕至初五、正月十四至十六、二月初二等时段全天燃放,其他时间禁止。 • 太原市:虽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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