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0 / 01:00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86
00:00 / 00:33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324
00:00 / 03:00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15
直播间买东西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吗南宁经济纠纷律师专业指导 #南宁经济纠纷律师推荐 #南宁经济纠纷律师咨询 #南宁经济纠纷律师免费咨询 #南宁经济纠纷律师咨询24小时在线 #南宁经济纠纷律师在线咨询免费 七天无理由退货是指在消费者收到商品之日起的一段时间内,如果消费者因为个人喜好、质量问题或其他合理原因不愿意完成交易,可以选择退货。该权利适用于“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的情形。直播带货,无论是通过电商平台的直播间还是短视频平台的直播间,其本质都属于“网络销售”的一种形式。因此,直播间购买的商品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消费者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有权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需注意法定的例外情形。并非所有商品都适用无理由退货。例如,消费者定作的商品、鲜活易腐品、在线下载的数字产品、报纸期刊等,依法可不适用。 此外,一些性质特殊的商品,如拆封后影响人身安全或品质改变的商品、一经激活价值贬损较大的电子产品、明示的临期或瑕疵商品,若商家在销售必经流程中已设置显著确认程序并获得消费者同意,也可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袁善涛律师,2007年毕业于湖南大学法学院,曾就职于城区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后在国企任公司律师、法务科长、总法律顾问。在国企任职期间,共代理公司案件数十件,全部获得胜诉裁判;全面深度参与企业经营决策中的法律合规事项,审查公司合同材料,拟定公司治理的授权及制度流程,为集团的投融资、发债、租赁等非诉事项提供法律支持及解答近千次,并积极主导其中涉法事项的解决;对重大项目的破产重整、投资并购提供全程法律服务。2022年入职北京市兰台(南宁)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律师工作,主要从事政企法律关系、房地产建设工程领域的诉讼、执行及研究,目前案件均取得良好进展。2022年,撰写的论文《政府招商引资合同法律风险实证研究》一文获北部湾法治论坛一等奖。
00:00 / 00:14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1
00:00 / 06:51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9787
00:00 / 02:22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