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需企业盖章,个人可以直接申请执业药师注销吗? 根据 2025 年国家药监局修订实施的《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新政核心优化方向为 “放管服” 改革)及各地 2025-2026 年落地细则:执业药师注销注册无需企业盖章同意,个人可直接向药监部门申请。 1. 核心政策依据 2025 年 3 月新疆药监局等多地发布的《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政策解读明确:优化注册流程、精简申报材料,推进 “互联网 + 政务服务” 全程网上审批,取消对企业签章的强制要求,申请人仅凭个人材料即可发起注销申请。 补充说明:此前部分地区要求的 “执业单位同意”,在 2025 年新政中已调整为 “个人承诺 + 离职证明等佐证材料”,无需企业盖章确认。 2. 地方执行佐证(2025-2026 年实例) 广东政务服务网 2025 年 6 月更新的 “执业药师注销注册” 事项显示:申请材料仅需《执业药师注销注册申请表》、身份证明、注册证(电子化材料),未要求企业盖章,支持全程网上办理; 重庆奉节县 2025 年 10 月告知书明确:存在 “挂证” 或无法在岗的执业药师,可 “主动申请注销《执业药师注册证》”,未提及企业配合要求,且注销后企业需同步完成许可证人员变更。 3. 申请操作建议 准备材料:《执业药师注销注册申请表》(线上填报生成)、身份证正反面、执业药师注册证(电子化材料,部分地区需邮寄原件)、离职证明 /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佐证离职事实,无需企业盖章); 提交渠道:通过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或当地政务服务网线上提交,也可线下向执业所在地省级药监部门窗口申请; 特殊情况:若企业阻挠或拒绝提供相关佐证,可凭沟通记录(微信 / 录音)、离职证明向属地药监部门投诉(如 2025 年奉节县明确举报渠道为 12315 及属地监管电话),监管部门将依法督促企业配合。 #执业药师 #执业药师注册 #执业药师注销 #执业药师变更 #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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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证离职 解除注册的闭坑指南 一、核心流程 解除劳动关系 协商离职,要求原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离职证明》或《解聘协议》,明确解除时间及原因。 若单位拖延,留存劳动合同、工资流水、沟通记录等证据。 线上申请注销 登录国家药监局政务服务门户,进入“执业药师注册系统”,选择“注销注册”。 填写信息,上传签字盖章的申请表、身份证、原注册证正副本(遗失需附声明)。 线下寄送材料 将原注册证正副本寄回注册地药监局(或窗口递交),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审核通过后领取《注销证明》,或下载电子证照。 二、特殊情况处理 原单位拒不配合 向药监部门提交离职证明等材料,申请强制注销,无需单位同意。 若单位虚构劳动关系,通过劳动仲裁维权。 证书遗失 联系药监局办理遗失声明,审核后直接注销,无需补办。 跨省重新注册 注销需在原注册地完成,重新注册时需提供新单位聘用证明、健康证明及90学时继续教育证明。 三、关键提醒 30日时限:解除劳动关系后需在30日内申请注销,逾期可能影响后续注册。 防证书盗用:离职后收回原注册证,发现盗用立即举报。 保留证据:妥善保管离职证明、劳动合同等文件,防范纠纷。 及时变更:入职新单位需在30日内申请变更注册,避免“挂证”风险。 #执业药师 #执业药师注册 #执业药师注销 #执业药师变更 #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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