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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民事案件律师详解,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责任由谁承担? #东莞民事案件律师咨询免费24小时在线 #东莞民事案件律师24小时在线咨询 #东莞民事案件律师解答 #东莞民事案件律师调解 #东莞民事案件律师在线咨询免费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的,核心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负有教育、保护义务,无论是否尽到监护职责,均需对未成年人的侵权行为承担替代责任,尽到监护职责的仅可作为减轻责任的情节。赔偿费用优先从未成年人的个人财产中支付,不足部分再由监护人补足,同时需保留未成年人必需的生活费和义务教育费用。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离异父母仍需共同承担责任,不因未共同生活而免除。若存在教唆、帮助未成年人实施侵权的第三人,由教唆人、帮助人承担主要责任,监护人在未尽监护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 如果您正面临相关的法律问题,可在评论区留言或在后台私信 东莞律师朱源 执业律所:广东珠光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民商事、劳动纠纷、刑事 用户好评:获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执业特点:秉承正直和诚信的理念;将律师的专业知识与丰富经验结合;本着亲情服务,精益求精的执业原则;始终把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放在第一位;凭借勤奋敬业的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视委托人的利益为最高执业准则;形成具有自己特色的办案风格;为当事人防范、规避风险,提供多渠道、高效率、操作性强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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