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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分割 #创作者中心 #创作灵感 家庭教育令(常称家庭教育指导令)是司法机关为纠正不当家庭教育、保护未成年人权益而发出的司法干预文书,核心依据是《家庭教育促进法》,兼具干预、指导、保障、预防作用,与《民法典》等实体法为程序保障与实体依据关系 。 一、核心概念 - 定义:法院、检察院、公安在办案中,发现未成年人有严重不良/犯罪行为,或监护人不当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时,依职权发出的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的法律文书,属司法干预与指导手段,非处罚 。 - 性质:具有法律效力,以干预+指导为核心,督促监护人改进教育方式、履行监护职责 。 二、核心作用 - 保护权益:纠正家暴、忽视、放任等不当教育,直接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 - 规范责任:明确监护人的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推动依法带娃 。 - 预防犯罪:通过科学指导,减少未成年人不良/严重不良行为,降低违法犯罪风险 。 - 治理协同:联动学校、妇联等,构建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 。 三、法律依据 1. 《家庭教育促进法》(核心):第49条(办案中发现问题可训诫并责令指导)、第34条(离婚案件中对有未成年子女夫妻提供指导) 。 2. 《未成年人保护法》:强化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优先保护,为干预提供实体依据 。 3.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针对严重不良行为、犯罪行为的监护干预场景 。 4. 司法文件:最高法、全国妇联《关于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法发〔2023〕7号),规范文书制作、适用条件与流程。 四、关键要点 - 启动方式:依职权,无需当事人申请,公检法可主动发出 。 - 适用场景:未成年人严重不良/犯罪;监护人不当教育侵害权益 。 - 法律效果:需按要求接受指导,拒不履行可能面临罚款、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 。 #家庭教育令 #未成年人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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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的觉醒 沙法丽·萨巴瑞(Shefali Tsabary)的《家庭的觉醒》 这本书的的核心观点是:真正的家庭教育变革,始于父母的自我觉醒,而非改造孩子。 我们为什么焦虑和控制? 萨巴瑞指出,现代父母的焦虑、控制欲和挫折感,根源不在于孩子本身,而在于父母内心未被觉察的恐惧和创伤。我们常常: · 活在“自我”的支配下:这个“自我”是由社会期待、童年经历和内在恐惧塑造的虚假外壳。 · 将孩子视为“自我的延伸”:我们希望孩子成功、听话、出色,常常是为了满足自己的价值感、弥补自己的遗憾或缓解对未来的恐惧。 · 陷入“恐惧驱动”的教养模式:恐惧(怕孩子落后、怕丢脸、怕失控)成了我们发号施令、过度干预的底层动力。 从“教养孩子”转向“觉醒父母” 萨巴瑞提出了一个根本性的转变: · 孩子是一面镜子:他们的挑战性行为(叛逆、拖延、情绪爆发)就像一面镜子,照出我们内心需要疗愈的部分。 问题不是“如何修理孩子”,而是“孩子的问题触发了我什么”。 · 关注“当下”而非“未来”:我们总在为孩子的未来焦虑(成绩、大学、工作),却破坏了当下的亲子关系。真正的联结和影响力只存在于“此时此刻”的接纳与陪伴中。 · 放下“理想孩子”的幻想,接纳真实的生命:每个孩子都有自己独特的生命蓝图和成长节奏。觉醒的父母是孩子的见证者和支持者,而非雕刻家和导演。 如何成为觉醒父母? 从控制到联结: · 停止权力斗争(如强迫、威胁)。用理解和共情来联结孩子的情感世界。 · 在冲突中,先管理自己的情绪反应,而不是急于纠正孩子的行为。 从恐惧到信任: · 相信孩子内在的成长动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允许孩子体验自然的后果(非惩罚性的),从中学习。 从说教到榜样: · 孩子不会听你怎么说,而会看你怎么做。父母通过处理自己的情绪、承认错误、活出真实自我,来给孩子最好的教育。 从有条件到无条件的爱: · 区分“行为”和“存在”。我们可以不认可孩子的某个行为,但永远不要让孩子觉得他们的存在价值因此受损。爱他,只因为他是他。 觉醒的家庭是一个共同成长的精神共同体。 父母和孩子是平等的灵魂,互相尊重。 · 家庭是安全基地,允许脆弱、错误和真实情感的流露。 教育的最终目的,是让孩子活出最真实、充满内驱 #家庭的觉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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