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0 / 02:14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1227
#交通事故警示录 2月23日14时42分,彭某驾驶川B号牌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绵阳市安州区秀茶路与抚顺街交叉路口时,与右侧直行由方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搭乘:陈某)发生碰撞,造成方某、陈某受伤及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当事人彭某驾驶重型半挂货车通过路口时未减速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方某通过路口时未减速负次要责任。 交警提醒:途经路口时,一定要注意观察,减速慢行,遵守交通法规。驾乘二轮电动车切记要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责任认定:当事人彭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之规定,负主要责任;当事人方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负次要责任;陈某无责任。】
00:00 / 00:28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57
00:00 / 00:13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53
00:00 / 03:45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1133
00:00 / 20:01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2582
00:00 / 01:23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16
00:00 / 01:37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14
00:00 / 10:23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2941
00:00 / 00:16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