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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烈不容丑化 大家好我是怀易斯泰!大家请看下面图片,左面是秋瑾烈士的照片,右面是雕塑家田世信的雕塑作品——秋瑾。 当英烈真容与这般扭曲造型同框,任谁看了都会怒火中烧!这哪里是对革命先驱的缅怀,分明是以“艺术”为名,对英灵的公然玷污、对民族情感的肆意践踏! 秋瑾烈士是“拼将十万头颅血,须把乾坤力挽回”的鉴湖女侠,是为民族觉醒抛头颅、洒热血的革命先驱。照片里的她,眉宇间是刚毅正气,骨子里是不屈风骨,承载着华夏儿女最珍贵的精神信仰,是刻在民族记忆里的精神丰碑。可再看这尊雕塑,肢体扭曲、刻画怪诞,完全背离了秋瑾烈士的历史原貌,看不到半分女侠的英气与正气,反倒透着一股刻意丑化的违和感——这绝不是什么“先锋创作”,而是对历史的轻慢、对先烈的不尊! 艺术创作本可先锋、可创新,但绝不能突破敬畏历史、尊崇先烈的底线。打着“个性化表达”的旗号,把民族英雄当成博眼球、标新立异的工具,用怪诞造型消解英烈精神,这般以牺牲民族情感为代价的行径,早已脱离了艺术的初心,沦为毫无底线的炒作。 秋瑾烈士当年以热血唤醒沉睡的国人,用生命践行家国大义,如今却被这样的“作品”扭曲形象、消解精神,怎能不让人愤慨?但凡对历史有半分敬畏、对先烈有半分尊重,都绝不会做出这般伤害公众情感的事!这样的“作品”永远成不了真正的艺术,只会因突破良知底线被世人唾弃,成为背离历史正道的反面教材! 屏幕前的朋友们,你们觉得这样的“艺术创作”能被接受吗?对于艺术创作该如何守住敬畏先烈的底线,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们的看法!#秋瑾烈士#雕塑#历史 @央视新闻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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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色像泼翻的墨汁,沿着太行山的褶皱漫上来时,林墨终于看见山坳里那座孤零零的山神庙。庙门半掩,檐角的铜铃锈得发绿,风一吹就发出“哑哑”的闷响,像老人被扼住喉咙的咳嗽。他裹紧身上的冲锋衣——为了找那本失传的《太行狐志》,他在山里迷了三天路,手机早没了信号,此刻只剩这破庙能避寒。 推开门时,一股陈年的檀香混着狐臊味扑面而来。供桌上积着半指厚的灰,中间摆着尊半人高的石像:尖耳细尾,眼尾上挑,嘴角弯成诡异的弧度,竟是尊狐仙像。石像前的香炉里插着三炷早已燃尽的香,香灰却没散,像被人精心拢成小山。林墨皱了皱眉,他研究民俗多年,知道太行山里的猎户都信狐仙,却从没见过供奉石像的——按旧例,该供木雕才对。 夜里,林墨裹着睡袋缩在供桌旁,迷迷糊糊间听见窸窸窣窣的响动。他猛地睁眼,看见供桌上的狐仙像竟转了个方向,原本对着门外的脸正对着他,那双石刻的眼睛在月光下泛着幽绿的光。林墨浑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他掐了掐自己的大腿——不是梦。更让他头皮发麻的是,石像的嘴角似乎比刚才咧得更开了,像在笑。 他想起《太行狐志》里的记载:“狐仙喜洁,忌秽物入庙;若遇迷路者,供以白米三升,可指路。”他摸了摸背包,里面只剩半包压缩饼干,哪来的白米?正慌神间,供桌下突然传来轻微的抓挠声,像小猫的爪子在挠木板。林墨壮着胆子低头,看见一双沾着泥的绣花鞋摆在桌下——鞋是大红色的,绣着金线狐狸,鞋尖却对着他,鞋里似乎还塞着什么东西。 他伸手去掏,指尖触到冰凉的布料,竟是一撮乌黑的长发,发丝间缠着张泛黄的纸条。借着手机微弱的光,他看见纸条上用朱砂写着一行字:“借宿者,替我绣完鞋尖的狐尾,否则,留在这里陪我。”字迹歪歪扭扭,像用指甲刻上去的。林墨猛地抬头,发现狐仙像的眼睛里竟渗出了红色的液体,顺着石像的脸颊往下流,在供桌上积成小小的一滩,像血。 他想起村里老人说过的故事:三十年前,山脚下有个叫阿秀的姑娘,擅长绣狐狸鞋,后来进山给狐仙送鞋,再也没回来。有人说她被狐仙抓去做了媳妇,有人说她绣坏了狐仙的鞋,被留在庙里赎罪。林墨的目光落在那双绣花鞋上——鞋尖的狐尾果然缺了一针,金线断在半空中,像只断了尾巴的狐狸。 他颤抖着从背包里翻出随身携带的针线包——那是他母亲给他的,说山里湿气重,衣服破了好补。穿针时,他的手一直在抖,针尖好几次扎到手指,血珠滴在鞋面上,竟被布料吸了进去,鞋尖的金线突然亮了一下,像活过来似的。他咬着牙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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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犬灯》摘自《聊斋志异》志怪奇幻故事 韩光禄大千之仆,夜宿厦间,见楼上有灯,如明星。未几,荧荧飘落,及地化为犬。睨之,转舍后去。急起,潜尾之,入园中,化为女子。心知其狐,还卧故所。俄,女子自后来,仆阳寐以观其变。女俯而撼之。仆伪作醒状,问其为谁。女不答。仆曰:“楼上灯光,非子也耶?”女曰:“既知之,何问焉?”遂共宿止。昼别宵会,以为常。   主人知之,使二人夹仆卧;二人既醒,则身卧床下,亦不知堕自何时。主人益怒,谓仆曰:“来时,当捉之来;不然,则有鞭楚!”仆不敢言,诺而退。因念:捉之难;不捉,惧罪。展转无策。忽忆女子一小红衫,密着其体,未肯暂脱,必其要害,执此可以胁之。夜分,女至,问:“主人嘱汝捉我乎?”曰:“良有之。但我两人情好,何肯此为?”及寝,阴掬其衫。女急啼,力脱而去。从此遂绝。 #读书 #阅读   后仆自他方归,遥见女子坐道周;至前,则举袖障面。仆下骑,呼曰:“何作此态?”女乃起,握手曰:“我谓子已忘旧好矣。既恋恋有故人意,情尚可原。前事出于主命,亦不汝怪也。但缘分已尽,今设小酌,请入为别。”时秋初,高粱正茂。女携与俱入,则中有巨第。系马而入,厅堂中酒肴已列。甫坐,群婢行炙。日将暮,仆有事,欲覆主命,遂别。既出,则依然田陇耳。 #聊斋 #志怪 #文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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