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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东部山区特色农业用地保障政策解读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自然资源厅、财政厅联合发布新政(吉农联发〔2025〕5号),针对东部山区人参、蓝莓等特色农业用地矛盾,推出创新性解决方案。政策核心在于平衡产业发展与耕地保护,确保粮食安全底线。 15度以上山坡地:允许种植人参、蓝莓等经济作物,优先使用一般耕地;确需调整永久基本农田的,可通过土地整治“微调优化”。 15度以下耕地:禁止新增经济作物种植,现有地块须在收获后恢复粮食种植。 县域内无法补充耕地时,可申请跨市域调剂,按每亩每年600元缴纳补偿费,资金专项用于耕地保护,且调剂耕地不纳入调入地区考核。 农业配套设施(如仓库、管理用房)实行“点状供地”,按实际需求审批,审批时间压缩至20个工作日内,降低用地成本超40%。 省级统筹配置用地指标,每年预留不少于5000亩专项指标;省级产业园区可申请扩大城镇开发边界(最大幅度5%)。 中药材:人参、五味子等,重点布局长白山生态保护区。 浆果类:蓝莓、树莓等,集中在通化、延边产业带。 食用菌:木耳、灵芝等,覆盖东部4市(州)全域。 动态监测:通过卫星遥感和人工巡查,实时监控耕地用途。 资金补贴:恢复粮食种植的地块,每亩补贴300元;设立2亿元耕地保护应急基金。 考核机制:将耕地保有量与特色产业产值同步纳入市县政绩考核。 3年内预期成效:新增特色农业种植区30万亩,带动农业产值增长120亿元,同步通过土地复垦补充耕地15万亩,实现“产业升级”与“粮田保护”双赢。 该政策为东北地区破解农业用地矛盾提供“吉林样板”,通过制度创新兼顾生态保护、产业发展与粮食安全,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下一步将动态跟踪政策效果,确保长期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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