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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实施了有效的通知行为,债权转让就应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 问:徐律师,我们收到一份债权转让通知,是对方在北京日报的报纸上登的公告。我们觉得这种通知方式太不正式了,能当作没看见吗?这债权转让对我们公司有效吗? 答:绝对不能当作没看见! 在省级以上公开广泛发行的报纸上登报通知债权转让,完全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法规对通知的具体方式没有硬性规定。只要通知行为能够有效地让债务人知晓债权转让事实,就应认定通知有效。报纸公告作为一种公示方式,只要能证明债务人所在区域的合理范围内能够知晓,就达到了通知目的。 这意味着什么? 一旦债权人在合法报纸上发布了债权转让公告,法律上就视为您公司已经收到了通知。债权转让自公告之日起就对您公司生效。如果您继续向原债权人付款,很可能无法抵扣债务,因为合法的收款人已经变成了新债权人(受让人)。 给公司的核心风控建议: 正视公告:收到任何形式的债权转让信息(包括函件、邮件、甚至合规的报纸公告),都应立即内部核实并谨慎对待。 调整履行对象:确认转让有效后,务必将款项支付给新的债权人(受让人),并保留好付款凭证。 保留异议权:如果对债权转让本身有异议(例如债权不真实),应尽快向转让人和受让人提出书面异议,或通过诉讼确认,而不是简单地“置之不理”。 #法律咨询 #合同纠纷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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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高乐园度假区 乐高乐园年卡就是合同欺诈,说有多坑就有多坑[哭惹R] #游乐场 #亲子乐园 乐高年卡未使用未激活未激活不给退,关键是没办法预约啊,单日票随便买暑期周末,年卡千万别买,提前三个月约不到暑期周末,8月底已经约不到8月底的票,,年卡约不到周末,乐高乐园也不提供暑期周末年卡的可预约数量,没办法预约也不给退,但在购买纪念年卡的时候,无论是各个媒体宣传还是购买合同都写得很清楚,年卡预约天数308+且预约量仅受人流量影响。可是目前整个暑假单日票没卖多少,每天都可以购买,年卡暑期周末就不给约了,关键是不能预约,那就第一次入园再激活,人家还霸道的7月5日自动激活,咋能这么霸王条款。联系客服,就会说不好意思,然后任何举措都没有,让周中来,不上班来游乐场玩?[哭惹R]关键是现在还是暑假,后期9月份以后完全可能每个周末给年卡极其少量的票,可能一天几万张,留给年卡几百张,这就是一张不可能预约的到假年卡[失望R]。可是7月5日自动激活#不要太离谱 我们有法律法规的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出台全方位地为消费者提供了法律支持,消费者在遭遇商家不合理对待时,能够依据《解释》明确自己的权利,更有底气地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大大降低了维权成本和难度。同时,《解释》的实施也将对预付式消费市场起到规范作用,促使商家更加诚信经营,营造健康有序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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