媛儿3天前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 核心要点:此条款确立了“退一赔三”的惩罚性赔偿原则,是消费者维权的主要法律武器。只要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如将B货冒充A货销售),消费者即可主张此项赔偿。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 ·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核心要点:此条款侧重于行政机关(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违法经营者的行政处罚,包括罚款、没收、吊销执照等。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核心要点:当“AB货”行为的销售金额达到五万元以上,或者货值金额达到十五万元以上,即可能构成刑事犯罪,面临刑罚。 总结与建议 1. 对于消费者:遭遇“AB货”欺诈时,应立即固定证据(如商品照片、购买凭证、聊天记录、等),然后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坚决主张“退一赔三”的权利。 2. 对于社会公众:积极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此类违法行为,净化市场环境。 3. 对于经营者:“AB货”是严重的违法乃至犯罪行为,不仅面临高额民事赔偿和行政处罚,还可能涉及刑事责任,得不偿失。诚信经营才是长久之道。 总之,“AB货”行为是法律严厉打击的对象。消费者应勇敢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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