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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起淮7月前
家长在校内食堂发现变质猪肉!官方就地封存,紧急检测中…该罚! 6月23日,四川富顺华英实验🏫家长冲进食堂,发现: ➡️ 猪肉散发臭味,排骨颜色异常 ➡️ 肥肉带淋巴斑点,疑似变质 ➡️ 孩子长期饭后腹痛、腹泻,家长怒讨说法! 家长聚集校门口,控诉两大问题: 1️⃣ 师生区别对待:教师吃独立包装肉,学生吃问题肉? 2️⃣ 监管漏洞:统一配送的食材为何无人验收? 官方回应: ✅ 封存食材送检,结果24日公布✅ 学校食材供应商为“富顺鲲鹏公司” ❌ 校方辩称:“肉类未验收,未发现问题” 。若经检测查证,校方食堂确实使用了变质猪肉,依据《食品安全法》第124条,学校食堂可能面临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并依据《民法典》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学校食材供应商为富顺鲲鹏公司,若经查证供应商明知猪肉变质仍销售给学校,同样违反《食品安法》,面临没收违法所得、停产停业甚至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若其明知猪肉变质仍进行销售,符合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那么相关责任人员将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可处以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刑罚,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食品安全不能只靠“事后灭火”!孩子的健康不容妥协!#食品安全#学生餐#抖来普法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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