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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为孩子买学区房,而房本上只有女方名字,要离婚 在现实生活中,婚后购房的情况多种多样,其中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为孩子购买学区房的现象较为常见。今天我们就来深入探讨一下,当遇到房本上只有女方名字,而夫妻双方又面临离婚的情况时,这套房子究竟该如何进行分割。 钟涛律师针对这个问题给出了解答。自从新的婚姻司法解释通过之后,关于父母出资买房这一曾经争议颇大的话题,如今在判决方向上基本已经明确,其核心就是明确保护出资人的利益。父母在出资的时候,是可以单独约定将出资赠予给自己子女个人所有的。即便没有进行这样的约定,法院在判决时也会充分考虑双方父母的出资比例来对房产进行分割。这对于各位父母来说,无疑是一颗“定心丸”,再也不用担心自己的出资最后打了水漂。 接下来,我们详细了解一下2025年父母出资买房的分割原则。 首先,遵循有约定按照约定优先的原则。从2025年开始,如果父母在出资买房时就出资的归属、分割等事宜有明确的约定,那么在离婚分割房产时,就会严格按照这个约定来执行。这种约定可以是书面协议,明确表明出资是赠予自己子女一方,还是双方共有等具体情况。它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尊重了父母和夫妻双方的意愿。 要是没有约定呢,情况就相对复杂一些,但也是有章可循的。 此时,父母的出资分割是以出资比例为基础的。不过,这并不是简单地按照出资比例一刀切,法院还会综合考虑多个因素。比如夫妻双方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的情况,如果夫妻双方共同生活多年,并且育有子女,在分割房产时可能会适当考虑子女的抚养和成长需求。 无论是父母一方出资还是双方出资,也无论是全额出资还是只支付了首付款,在离婚分割的时候,都是以出资比例为基础,再结合上述提到的各种因素,来确定是否由获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 回到我们最初的问题,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学区房,但是房本上只登记了女方一个人的名字。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屋肯定属于夫妻共同房产。因为虽然房产只登记在女方名下,但这是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的,并非女方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分割时,同样遵循前面所说的原则,父母出资有约定按照约定来处理,如果没有约定,就会在双方父母出资比例的基础之上,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来确定各自的出资分割比例。#夫妻共有财产[话题]# #房产知识[话题]# #婚姻法[话题]# #法律咨询[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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