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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生对女人过敏的丈夫突然在外面养了只金丝雀, 小姑娘出生农村,家境贫寒却单纯又上进, 这让含着金汤匙出生的萧闵寒很是着迷。 他自以为藏得很好,却还是被我知道了。 我在家族聚会上掀了桌子发疯质问, 可他连眼皮都没抬一下,只递给我一份离婚协议。 “我准备向安安求婚了。” “签了它,给你一半公司股权。” 我不同意,他就一次次加码。 将我推下游轮,逼得我家族破产, 最后绑架了我的父母,在他们身上布满炸弹。 “签字,还是爹妈死绝,你自己选。” 我认输了,跪在地上求他放过我爸妈。 可随着“嘭”的一声,父母被炸断的残肢砸在了我脸上。 “不!不要!” 再睁眼,我回到了发现季安安这天。 这次我不哭不闹,抓紧销户离婚远离萧闵寒。 可真当我消失那天,他却疯了。 1. 前世我只看过季安安的照片,从始至终萧闵寒都没让她和我对过线。 重活一世,我想亲眼看看季安安身上究竟有什么魔力, 值得萧闵寒不惜杀我全家也要娶她。 “李叔,麻烦转告我父母一声,让他们在一个月内移居加拿大,我很快就会过去。” 交代完事情后,我又找了律师起草离婚协议。 带着离婚协议,我先去了季安安的学校。 她正穿着一身白色连衣裙站在讲台上演讲, 阳光、大方、干净、漂亮、优秀。 是老师同学都喜欢的女大学生,难怪会让萧闵寒那么痴迷。 “学姐小心!” 不等我反应,比人还高的资料向我砸来。 我下意识抱住头,可预料中的疼痛没有传来。 “同学你没事吧!” “实在抱歉,我没看见前面有人,我送你去医务室吧。” 抱资料的人一脸歉意。 季安安不知何时出现挡在了我前面,资料全砸在了她身上。 看着她出血的额头,我赶忙扶起她。 “你们校医务室在哪儿,我送你去。” 她的肌肤很白,像雪一样。 半个小时后,她拎着医生开的药出来,看向我时露出明媚的笑容,整个人就像个小太阳。 “麻烦姐姐等我这么久,您是来学校找人的吗,我帮您查查。” “不用了,他现在没在学校,倒是刚才谢谢你帮我挡了那一下。” “所以我决定送你一份礼物,一个月后给你寄来。” 一个月后,离婚证就能到手了。 “不用这么客气的,嘟嘟嘟....” 她的手机铃声响了,只瞥了一眼,我就知道是萧闵寒的电话。 “没事的,只是不小心,不用去医院的。” “对不起姐姐,我男友要来接我,我得先走了。” 我没放过她提及萧闵寒时,眼中闪过的羞涩和自豪。 从萧氏集团到学校,正好半个小时的功夫,萧闵寒应该是得知她受伤后,第一时间就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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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延洲养的金丝雀总爱玩失踪。 每次被找回来,那女人都一口咬定是阮清夏要害她。 第九次不见时,陆延洲把阮清夏锁进了桑拿房。 玻璃门落锁的刹那,热流就像无数根细针,扎得人皮肤发疼。 温度表的指针不断攀升。 60℃…… 70℃…… 80℃…… 阮清夏脸色血红,被蒸得喘不上气。 陆延洲站在门外,转着手上的戒指,沉声问:“最后一次机会,说,把欢欢藏哪儿了?” 阮清夏扑在门上拼命拍打,掌心被烫得滋滋发响,带血的印子烙在玻璃上,转眼就被蒸干。 “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 喉咙干得快要裂开,“陆延洲,求你…… 放我出去,我撑不了多久的……” 她有先天性心脏病,能活到二十多岁已是不易,在这样的高温里,随时可能丧命。 陆延洲像像是没听见,指尖在调温按钮上敲了敲,“蒸个桑拿而已,死不了人,比起你对欢欢的欺负,这点疼算什么?” “还不说?” 按钮被他按下去的瞬间,阮清夏听见自己心脏狂跳的声音,“那我就接着往上加了。” 意识模精间,她忽然想起前两天许欢朋友圈发过的一个位置。 她拼着最后一丝力气喊:“我说!城北游乐场…… 杂物间!” 陆延洲拔腿就往外跑,临走前吩咐手下:“不准放她出来,等我电话。” 半小时后,电话终于响了。 陆延洲找到了许欢,阮清夏这才被放出来。 她浑身大汗淋漓,体温高得吓人,昏迷了整整一夜才醒过来。 这一夜,高烧反复折腾着她,和陆延洲的过往像走马灯似的在脑海里掠过。 陆延洲是父亲的忘年交,在她还是个怯生生的小姑娘时,就总爱往阮家跑。 她从小体弱,吃什么都没胃口,陆延洲就像变戏法似的,每天送来世界各地的新鲜蔬果。 美洲的菠萝莓、非洲的角瓜,凌晨刚从枝头摘下,中午就稳稳当当地摆在她的餐桌上。 那些被明星抢破头的高定礼服,动辄百万千万,只因为她随口一句 “真好看”,转天就成了他送来的日常小礼物。 父亲总爱拍着她的头打趣:“我看延洲这小子,迟早要把你拐回家当媳妇。” 阮清夏嘴上说着 “才不会”,脸却红得像熟透的苹果。 十八岁生日宴上,陆延洲给了她一场轰动全城的告白。 整座城市的街头都铺满了她最爱的白玫瑰,无人机在北城上空排着 “阮清夏,嫁给我”,整整飘了三天三夜。 豪华游轮上,他从背后轻轻拥住她,下巴埋进她颈窝。 “宝宝,答应我吧,这辈子,不……下辈子、下下辈子我都会对你好的。” 绚烂的烟火里,阮清夏流着泪点了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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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丈夫的金丝雀出车祸急需肝脏移植,唯一匹配的竟然是她妈。 程予桉把她妈绑上手术台那天,孟清慈跪在地上哭得撕心裂肺,额头磕出血来求他,他却让人把她关进了禁闭室。 三天后,手术成功了。 程予桉西装笔挺地站在她面前,眼神冷漠得像在看一个陌生人:“手术很成功,你母亲那边我派人照顾了。” “这几天我要在医院照顾微澜,不回来了。” 孟清慈望着这个曾经为她赴汤蹈火的男人,流干了所有的眼泪,终于忍不住在他转身前哑着嗓子问:“程予桉,你明明那么爱我,为什么突然不爱了?” 他脚步一顿,头也不回地说:“我们只是联姻夫妻,我何时爱过你?” 门关上的瞬间,孟清慈靠着墙滑坐在地上,眼泪决堤。 没爱过?怎么可能没爱过? 上辈子,他分明,爱惨了她啊。 没错,孟清慈是重生而来的。 上一世,孟家和程家联姻,孟清慈嫁给了程予桉。 那时候的他,对她百依百顺,宠溺至极。 她想要星星,他绝不会摘月亮;她随口说喜欢某款千万珠宝,第二天它就会出现在她的梳妆台上;她生病时,他会彻夜不眠地守在她床边…… 可她却厌恶他。 因为她喜欢的,是她的竹马,周临琛。 被父母逼着嫁给程予桉后,她抗拒这段婚姻到了极点—— 她不和他同房,不陪他出席宴会,甚至经常去酒吧找男模,故意让他难堪。 最后,她听信周临琛的挑拨,和他私奔了。 可她却没想到…… 周临琛根本不爱她。 之所以想尽办法赢得她的心,不过是因为周家有程家有家族世仇,他早就看出程予桉暗恋孟清慈,便想出了用她拿捏他的这个法子。 他绑架了她,用她的命威胁程予桉—— “程予桉,每天寄一根你的手指过来,否则我就杀了她。” 程予桉什么话也没说,只是每天都斩下一根手指,寄给他。 第十天,当最后一根带着婚戒的血淋淋的手指送到时,孟清慈崩溃了。 她不愿程予桉再这样傻下去,直接咬了舌自尽。 死后,她的灵魂飘在半空,看见那个素来矜贵自持的程予桉在看到她的尸体后发了疯。 他赶来为她寻仇,亲手折断了周临琛的每一根骨头,听着对方的惨叫,眼底却只有死寂。 最后,他丢下千亿身家,丢下整个程氏,抱着她的尸体葬身火海。 漫天火光中,他虔诚而又深情地亲吻着她的唇,轻声说:“阿慈,若是有下辈子……你能不能爱我一次?” 火光吞噬他的那一刻,孟清慈飘在半空,哭得撕心裂肺。 这一刻,她终于窥见了他的所有深情。 再次睁开眼睛,她发现自己重生了,重生在了和程予桉结婚的第一年。 她欣喜若狂,又热泪盈眶。 这一次,她发誓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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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延洲养的金丝雀总爱玩失踪。 每次被找回来,那女人都一口咬定是阮清夏要害她。 第九次不见时,陆延洲把阮清夏锁进了桑拿房。 玻璃门落锁的刹那,热流就像无数根细针,扎得人皮肤发疼。 温度表的指针不断攀升。 60℃⋯⋯ 70℃⋯⋯ 80℃⋯⋯ 阮清夏脸色血红,被蒸得喘不上气。 陆延洲站在门外,转着手上的戒指,沉声问:“最后一次机会,说,把欢欢藏哪儿了?” 阮清夏扑在门上拼命拍打,掌心被烫得滋滋发响,带血的印子烙在玻璃上,转眼就被蒸干。 “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 喉咙干得快要裂开,“陆延洲,求你⋯⋯ 放我出去,我撑不了多久的⋯⋯” 她有先天性心脏病,能活到二十多岁已是不易,在这样的高温里,随时可能丧命。 陆延洲像像是没听见,指尖在调温按钮上敲了敲,“蒸个桑拿而已,死不了人,比起你对欢欢的欺负,这点疼算什么?” “还不说?” 按钮被他按下去的瞬间,阮清夏听见自己心脏狂跳的声音,“那我就接着往上加了。” 意识模精间,她忽然想起前两天许欢朋友圈发过的一个位置。 她拼着最后一丝力气喊:“我说!城北游乐场⋯⋯ 杂物间!” 陆延洲拔腿就往外跑,临走前吩咐手下:“不准放她出来,等我电话。” 半小时后,电话终于响了。 陆延洲找到了许欢,阮清夏这才被放出来。 她浑身大汗淋漓,体温高得吓人,昏迷了整整一夜才醒过来。 这一夜,高烧反复折腾着她,和陆延洲的过往像走马灯似的在脑海里掠过。 陆延洲是父亲的忘年交,在她还是个怯生生的小姑娘时,就总爱往阮家跑。 她从小体弱,吃什么都没胃口,陆延洲就像变戏法似的,每天送来世界各地的新鲜蔬果。 美洲的菠萝莓、非洲的角瓜,凌晨刚从枝头摘下,中午就稳稳当当地摆在她的餐桌上。 那些被明星抢破头的高定礼服,动辄百万千万,只因为她随口一句 “真好看”,转天就成了他送来的日常小礼物。 父亲总爱拍着她的头打趣:“我看延洲这小子,迟早要把你拐回家当媳妇。” 阮清夏嘴上说着 “才不会”,脸却红得像熟透的苹果。 十八岁生日宴上,陆延洲给了她一场轰动全城的告白。#相思入梦苦流年 #陆延洲养的金丝雀总爱玩失踪 #阮清夏 #陆延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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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傅斯行视若珍宝的人类金丝雀,直到他又带回一个父母都是金牌吸血鬼猎人的人类女孩。 他抚摸我的头发,用温柔的语气说着无情的话:“你负责把她调教成最低贱的仆人。” 我怜悯同为人类的唐璐娜,只是让她干一些端茶送水的杂活。 我是傅斯行视若珍宝的人类金丝雀,直到他又带回一个父母都是金牌吸血鬼猎人的人类女孩。 他抚摸我的头发,用温柔的语气说着无情的话:“你负责把她调教成最低贱的仆人。” 我怜悯同为人类的唐璐娜,只是让她干一些端茶送水的杂活。 傅斯行就收走了代表我古堡女主人身份的黄金钥匙:“这些事你自己做不了吗?小懒猫,该罚。” 生日那天,他说给我准备了九个惊喜。 我独守空房等到天亮,只听见傅斯行和唐璐娜忘情的九次呻吟。 次日唐璐娜就恃宠而骄,偷闯血族禁地来测试傅斯行对她的感情。 傅斯行一怒之下召集血族盛宴,用捉迷藏游戏来进行惩罚。 可被他当成血奴狩猎的人不是唐璐娜,而是我。 1. 傅斯行怜爱地将唐璐娜抱在腿上,冷睨着我:“楚千鹤,谁给你的资格把她送入禁地?你不是喜欢拿别人当血奴吗?猜猜接下来赋予你初拥的新主人,会不会是低级吸血鬼?” 光是想到那些满口锯齿,丑陋没有人性的杀戮机器,我就抑制不住地浑身发抖。 而一旦被低级吸血鬼咬过,就会被转化成同样丑陋嗜血的怪物。 “斯行,我没有把唐璐娜送入禁地,是她自己……” 不等我把话说完,傅斯行就冷笑道:“我早就告诉过你们,禁地里供奉着始祖吸血鬼的雕像。所有擅自闯入的人类都会沦为血奴,被里面的贵族吸血鬼守卫吸食殆尽。” “你的意思是,娜娜会平白无故自己闯进禁地送死?这么拙劣的谎言,亏你说得出口!” 看着冰冷无情的傅斯行,我的眼前一片恍惚。 突然想起那个血族最尊贵的亲王,曾经是如何卑微又诚恳地跪在我的面前。 将代表古堡权利和地位的黄金钥匙,郑重地交到我的手里。 “千鹤,世间万物对我而言都是唾手可得。但我所求的,是你的一片真心。” 也是他将父母都是吸血鬼猎人的唐璐娜交给我,让我把她调教成古堡里最低贱的仆人。 我对同为人类的她心存怜惜,只不过是让她做了一些杂活。 傅斯行就眉眼冷沉地质问我:“这些事你自己做不了吗?小懒猫,该罚。” 他不仅为她收走了象征我女主人身份的黄金钥匙,同时也收走了他对我的真心。 曾经对我毕恭毕敬的吸血鬼贵族们,此刻都对被关在兽笼里的我虎视眈眈。 “楚千鹤身上有股很特殊的香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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