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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重返狼群》时,很多人都会被格林这份复杂又纯粹的爱击中。它让受伤的狼崽“飞毛腿”去找李微漪,自己却远远观望,那份信任是刻在骨子里的,因为它记得“妈妈”的温暖;而躲开的本能,又是对“妈妈”教诲的遵从(妈妈李微漪告诉它要生存,就要躲开人类,包括她自己),知道人类世界藏着危险,哪怕是对自己最亲的人,也要保持一份生存的警惕。这种爱里,有依赖,有敬畏,更有对“妈妈”话语的绝对遵从,像一根拧成的绳,又韧又沉。它的另外一个孩子“双节棍”被人类猎杀,格林对人类的恨是真实的,可那方包扎“双节棍”伤口的红丝巾却被它珍藏了七年,直到生命尽头。没有衣兜,就用狼的方式紧紧守护,这哪里是简单的“保留”,分明是把对“妈妈”的念想、对逝去孩子的痛,都揉进了这抹红色里。恨与爱在此刻奇异地共存,却丝毫不显矛盾,恨的是伤害的源头,爱的是那个始终给它温暖的人,这份界限分明的情感,比人类世界里许多模糊的纠葛更显赤诚。人类总说自己追求永恒的爱与忠诚,却常常在现实里被欲望、权衡磨得模糊。而格林用它的一生证明:这种情感是存在的,它可以跨越物种,抵御时间,甚至超越生死。至于是从妈妈那里学来的,还是狼本身的天性,或许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它让我们看见,最珍贵的情感从不需要刻意言说,它藏在每一次犹豫的观望里,藏在七年不褪色的丝巾里,藏在恨与爱分明的坚守里。格林虽比起人类不算是高级,但一定比大多数的人类“高贵”,或许是因为它的情感从没有杂质。爱就倾尽所有,信就至死不渝,痛就坦然铭记。而人类的“高级”,有时反而成了牵绊,让我们在太多顾虑里,弄丢了那份最本真的纯粹。但也正因如此,格林的存在才更像一面镜子,让我们在唏嘘中反思:那些我们以为稀缺的美好,其实一直都在,只是需要我们更用心地去守护,去践行。《重返狼群2》大年初三温暖重映,这是作家、画家李微漪真实、让人深思泪目的记录,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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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返狼群》之我观 最近手机被《重返狼群》里的主狼公刷屏了,总是边哭边不厌其烦地搜索着格林,毫不忌讳地说,我爱上了这匹狼!它的忠诚、纯粹、善良、知恩图报,让我在这混沌的世间,感受到狼性的高贵。 李微漪从狩猎者手中救出了格林,并把它带回成都养到三个月大,然后把它带到沃尔盖草原,在那儿教它捕猎,在格林九个月把它放归草原。在他们相处期间,李微漪扭伤脚踝,格林翻过山给她牵过来一匹马,并从后面推她上马。在格林回归狼群的第三年,李微漪再次来到沃尔盖草原,那时格林已经成为狼王,在那个捕猎极其艰难的隆冬,格林依然每天把猎物放在李微漪打水的路上。再后来格林的孩子被猎杀,李微漪用红腰带为一个受伤狼崽裹伤。七年后,李微漪再次来到沃尔盖草原,格林竟然还回了红腰带! 世上有那么多的忘恩负义、精于算计、尔虞我诈的人类,却唯独有一匹狼它忠诚、感恩、纯粹!我也想拥有这样的一匹狼!所以格林成了全网的偶像!人们喜欢它、崇拜它,心疼它,也包括我! 然而感动之余不免有质疑之声:红腰带七年不变色,格林怎么收藏?一匹人类养大的狼,能被狼群接受并且成为狼王?翻越一座山牵来一匹马,一匹狼怎么做到?这质疑声里也有我。其实所有的一切如果你弄清楚文学的本质,一切都迎刃而解。 文学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文学来源于生活才会真实,但它不能是生活的平铺,它必须是浓缩的精华,这样才能吸引人、感化人、教育人。 文学是教人向善,给人以美好的。汪曾祺《昆明的雨》,回忆战争年代的昆明却没有一丝痛苦,只有温馨、美好与怀念。人生本苦,在这苦难的旅途中文学让你看到希望,感受到温暖,然后做个好人。 文学必须服务于社会。任何事物与社会对抗必然灭亡,文学亦如此。在六七十年代,由于社会落后,物质紧缺,所以那个年代文学宣扬艰苦朴素、节约,奋斗精神,因此《平凡的世界》应运而生。在当今社会物质极度发达,人们又宣扬享受生活来促进消费。 文学能为作者创造价值。古代人学习四书、五经目的是为了考取功名,有人在失败后,用文章或者诗词来抒写自己的抑郁不得志,最终也换来了名扬天下,流芳后世。 《重返狼群》里的格林,其实是作者艺术加工后的狼,格林唤醒了人们保护狼群的意识,同时它也给作者带来了价值。 看清本质后我们依旧喜欢格林,就如我们被生活伤的遍体鳞伤却依旧热爱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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